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3-11-01 15:29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   2023年11月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LZ202310200001

鱼峰区法山村村民反映,与该村一铁丝网相隔的都乐岩附近卧龙高尔夫球场,向草地施农药,污染该村水源,该村水源为23米深的水井。

鱼峰区

水污染

经核查,村民反映情况不属实。

1024日,鱼峰区白莲街道、大桥社区工作人员到法山村3户居民家中走访,实地了解水井污染情况。根据居民反馈,近期未发现井水有异样和变化。

1027日,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广西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高尔夫球场人工湖以及法山村水源水井进行水质采样检测。同时,协调里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利用农药残留检测仪对水样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目前高尔夫球场人工湖以及该村水源水井的水样均未检测出农药残留。

不属实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白莲街道持续加强对卧龙湖高尔夫俱乐部草地使用农药的巡查,要求俱乐部管理方按照规范要求施放农药、养护液。

未办结

2

D2LZ202310200002

碧桂园十里江湾居民反映称柳北区鹧鸪江大桥方向西北角有一个烟囱晚上不定期排放黑烟,有刺鼻性气味,希望相关部门实地了解情况。

柳北区

大气污染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接到信访举报线索后,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对投诉人反映的“鹧鸪江大桥方向西北角”区域开展排查。经排查,投诉人所反映的“烟囱”属于柳州台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该公司),该区域设有烟囱的只有该公司而无其他企业。10月21日晚,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全厂未生产,无工业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产生,各烟囱、排气筒无废气外排,现场未闻到异味,未发现信访举报线索中反映的情形。经询问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并调阅该公司生产台账记录,确认该公司从2023年9月19日起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公司暂无复产计划。

2023年以来,未接到该公司废气排放问题的投诉。经查阅,该公司2022年以来共开展了3次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各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均达标。

不属实

要求该公司复产后,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执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3

D2LZ202310200003

鱼峰区联发君悦一号小区10栋某居民反映,小区交房后电梯运行过程中存在噪声扰民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定噪声来源,明确责任归属。

鱼峰区

噪声污染

经核查,居民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3年10月23日,鱼峰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鱼峰生态环境局、柳州联发置业有限公司、厦门联发(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等有关单位现场调查核实电梯运行情况,经排查,10栋2单元两部电梯的使用证号分别为梯11桂B00965(19)、梯11桂B00964(19),2部电梯都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5月,电梯运行平稳,五方通话运行正常。

湖南安卓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6月14日对10栋2单元两部电梯开展噪声测试,10栋2单元1#电梯运行中轿厢内最大噪声值为51.5dB、开关门过程最大噪声值为58.9dB、额定速度运行时机房内平均噪声值为71.1dB;10栋2单元2#电梯运行中轿厢内最大噪声值为53dB、开关门过程最大噪声值为58.9dB、额定速度运行时机房内平均噪声值为73.1dB,均符合《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要求。

不属实

要求房开、物业定期对该单元电梯噪声进行检测,发现噪声超出规定技术条件要求时,及时进行维护整改,尽量减轻电梯噪声扰民现象。

已办结

4

D2LZ202310200004

鱼峰区文昌路4号瑞景文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旁边柳州鹏东大厦、1966文化艺术区1楼经营的娱乐场所空调外机、抽风机以及经营噪声夜间扰民,广告牌光线刺眼,路边出租车占道等客随意鸣笛,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希望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该区域23:00后禁止露天摆摊。

鱼峰区

噪声污染,其他环境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小区旁边柳州鹏东大厦、1966文化艺术区1楼经营的娱乐场所空调外机、抽风机以及经营噪声夜间扰民”部分属实。该区域酒吧、餐饮店等场所经营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

“广告牌光线刺眼”属实。鹏东大厦凯维思酒店外墙广告牌(10块)夜间开招牌灯箱,其中吉live夜店招牌灯箱面积较大,为炽红色灯光,较为刺眼,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该区域夜间露天摆摊”不属实。

鱼峰区城管执法局到现场调查,未发现石尚 1966艺术文化创意产业园外路段沿街存在露天摆摊现象。

“路边出租车占道等客随意鸣笛”不属实。鱼峰交警大队现场巡查柳州鹏东大厦、1966文化艺术区路边,发现在就餐高峰期偶有出租车占道等客的现象,后半夜较为常见,巡逻中未发现居民反映的出租车有意鸣笛的现象,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现象。

部分属实

1.要求仕吉餐酒吧、缪缪酒吧、金碧殿堂娱乐城、里格餐饮店严格落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在夜间营业期间,尤其是22:00后保持隔音帘、隔音门常闭,调小设备音量,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

2.要求金碧殿堂娱乐城和仕吉餐酒吧对共用的中央空调外机和水泵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

3.联系吉live夜店业主,通过教育督促,该经营业主已对广告牌灯光进行整改,调整灯光亮度。

4.加强巡逻防控,实施动态勤务,强化路面的巡逻和视频监控两方面,安排专门警力对重点时段开展巡逻监控检查,加大辖区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置,采取“劝导、责令撤离、强制撤离、处罚”等措施进行管控。

已办结

5

D2LZ202310200005

城中区居民反映,斜阳路31-3号臭豆腐店在早上11点至晚上12点期间炸制臭豆腐排放臭气,气味难以忍受,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城中区

大气污染

经核实,该举报线索内容属实。

举报线索中的臭豆腐店为斜阳路31-3A+臭豆腐店,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柳州市城中区爱极小吃店。20231021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小吃站正在营业,店内设有一口油炸锅,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检查人员发现,由于该小吃店油烟净化设施长期未进行机芯清洗,净化效果不佳,导致油炸食物期间产生异味。

属实

1.要求该小吃店三天之内清洗店油烟净化设施机芯,提高油烟净化处理准备率,减少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对商家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款,从主观意识上督促其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其法律法规意识,激发其社会责任感。

3.根据居民的诉求,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敏感点臭气监测,将于近期开展监测,后续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未办结

6

D2LZ202310200006

鹿寨县居民反映,城北文化广场有人播放音乐或唱歌产生噪声,影响小孩正常休息,希望出台相应管理办法禁止其休息时间制造噪音。

鹿寨县

噪声污染

经调查,该举报内容属实。

鹿寨县鹿寨镇文化广场位于鹿寨镇中心地带,作为鹿寨镇群众主要的休闲娱乐场地之一。在平日休息时间,鹿寨镇群众多聚集于该广场进行广场舞、彩调表演以及棋牌娱乐等休闲健身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使用的音响器材有时产生较大噪声,一定程度上影响广场附近居民的休息。

属实

鹿寨县公安局在接到广场噪声扰民警情后,已依据该法第八十二条进行说服教育及警告,及时制止噪声扰民的行为。

鹿寨县政府拟成立城市噪声综合治理小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鹿寨生态环境局和鹿寨镇人民政府协助,共同联合从源头治理噪声扰民问题,同时在中午时段加大巡警对鹿寨镇文化广场的巡逻频次,发现噪声扰民情况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法处理,最大程度为辖区的群众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文娱环境,保障群众既有场地进行文娱、健身,又能切实有效减小对周边居住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3-11-01 15:29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   2023年11月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LZ202310200001

鱼峰区法山村村民反映,与该村一铁丝网相隔的都乐岩附近卧龙高尔夫球场,向草地施农药,污染该村水源,该村水源为23米深的水井。

鱼峰区

水污染

经核查,村民反映情况不属实。

1024日,鱼峰区白莲街道、大桥社区工作人员到法山村3户居民家中走访,实地了解水井污染情况。根据居民反馈,近期未发现井水有异样和变化。

1027日,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广西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高尔夫球场人工湖以及法山村水源水井进行水质采样检测。同时,协调里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利用农药残留检测仪对水样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目前高尔夫球场人工湖以及该村水源水井的水样均未检测出农药残留。

不属实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白莲街道持续加强对卧龙湖高尔夫俱乐部草地使用农药的巡查,要求俱乐部管理方按照规范要求施放农药、养护液。

未办结

2

D2LZ202310200002

碧桂园十里江湾居民反映称柳北区鹧鸪江大桥方向西北角有一个烟囱晚上不定期排放黑烟,有刺鼻性气味,希望相关部门实地了解情况。

柳北区

大气污染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接到信访举报线索后,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对投诉人反映的“鹧鸪江大桥方向西北角”区域开展排查。经排查,投诉人所反映的“烟囱”属于柳州台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该公司),该区域设有烟囱的只有该公司而无其他企业。10月21日晚,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全厂未生产,无工业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产生,各烟囱、排气筒无废气外排,现场未闻到异味,未发现信访举报线索中反映的情形。经询问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并调阅该公司生产台账记录,确认该公司从2023年9月19日起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公司暂无复产计划。

2023年以来,未接到该公司废气排放问题的投诉。经查阅,该公司2022年以来共开展了3次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各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均达标。

不属实

要求该公司复产后,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执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3

D2LZ202310200003

鱼峰区联发君悦一号小区10栋某居民反映,小区交房后电梯运行过程中存在噪声扰民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定噪声来源,明确责任归属。

鱼峰区

噪声污染

经核查,居民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3年10月23日,鱼峰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鱼峰生态环境局、柳州联发置业有限公司、厦门联发(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等有关单位现场调查核实电梯运行情况,经排查,10栋2单元两部电梯的使用证号分别为梯11桂B00965(19)、梯11桂B00964(19),2部电梯都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5月,电梯运行平稳,五方通话运行正常。

湖南安卓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6月14日对10栋2单元两部电梯开展噪声测试,10栋2单元1#电梯运行中轿厢内最大噪声值为51.5dB、开关门过程最大噪声值为58.9dB、额定速度运行时机房内平均噪声值为71.1dB;10栋2单元2#电梯运行中轿厢内最大噪声值为53dB、开关门过程最大噪声值为58.9dB、额定速度运行时机房内平均噪声值为73.1dB,均符合《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要求。

不属实

要求房开、物业定期对该单元电梯噪声进行检测,发现噪声超出规定技术条件要求时,及时进行维护整改,尽量减轻电梯噪声扰民现象。

已办结

4

D2LZ202310200004

鱼峰区文昌路4号瑞景文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旁边柳州鹏东大厦、1966文化艺术区1楼经营的娱乐场所空调外机、抽风机以及经营噪声夜间扰民,广告牌光线刺眼,路边出租车占道等客随意鸣笛,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希望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该区域23:00后禁止露天摆摊。

鱼峰区

噪声污染,其他环境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小区旁边柳州鹏东大厦、1966文化艺术区1楼经营的娱乐场所空调外机、抽风机以及经营噪声夜间扰民”部分属实。该区域酒吧、餐饮店等场所经营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

“广告牌光线刺眼”属实。鹏东大厦凯维思酒店外墙广告牌(10块)夜间开招牌灯箱,其中吉live夜店招牌灯箱面积较大,为炽红色灯光,较为刺眼,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该区域夜间露天摆摊”不属实。

鱼峰区城管执法局到现场调查,未发现石尚 1966艺术文化创意产业园外路段沿街存在露天摆摊现象。

“路边出租车占道等客随意鸣笛”不属实。鱼峰交警大队现场巡查柳州鹏东大厦、1966文化艺术区路边,发现在就餐高峰期偶有出租车占道等客的现象,后半夜较为常见,巡逻中未发现居民反映的出租车有意鸣笛的现象,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现象。

部分属实

1.要求仕吉餐酒吧、缪缪酒吧、金碧殿堂娱乐城、里格餐饮店严格落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在夜间营业期间,尤其是22:00后保持隔音帘、隔音门常闭,调小设备音量,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

2.要求金碧殿堂娱乐城和仕吉餐酒吧对共用的中央空调外机和水泵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

3.联系吉live夜店业主,通过教育督促,该经营业主已对广告牌灯光进行整改,调整灯光亮度。

4.加强巡逻防控,实施动态勤务,强化路面的巡逻和视频监控两方面,安排专门警力对重点时段开展巡逻监控检查,加大辖区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置,采取“劝导、责令撤离、强制撤离、处罚”等措施进行管控。

已办结

5

D2LZ202310200005

城中区居民反映,斜阳路31-3号臭豆腐店在早上11点至晚上12点期间炸制臭豆腐排放臭气,气味难以忍受,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城中区

大气污染

经核实,该举报线索内容属实。

举报线索中的臭豆腐店为斜阳路31-3A+臭豆腐店,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柳州市城中区爱极小吃店。20231021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小吃站正在营业,店内设有一口油炸锅,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检查人员发现,由于该小吃店油烟净化设施长期未进行机芯清洗,净化效果不佳,导致油炸食物期间产生异味。

属实

1.要求该小吃店三天之内清洗店油烟净化设施机芯,提高油烟净化处理准备率,减少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对商家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款,从主观意识上督促其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其法律法规意识,激发其社会责任感。

3.根据居民的诉求,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敏感点臭气监测,将于近期开展监测,后续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未办结

6

D2LZ202310200006

鹿寨县居民反映,城北文化广场有人播放音乐或唱歌产生噪声,影响小孩正常休息,希望出台相应管理办法禁止其休息时间制造噪音。

鹿寨县

噪声污染

经调查,该举报内容属实。

鹿寨县鹿寨镇文化广场位于鹿寨镇中心地带,作为鹿寨镇群众主要的休闲娱乐场地之一。在平日休息时间,鹿寨镇群众多聚集于该广场进行广场舞、彩调表演以及棋牌娱乐等休闲健身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使用的音响器材有时产生较大噪声,一定程度上影响广场附近居民的休息。

属实

鹿寨县公安局在接到广场噪声扰民警情后,已依据该法第八十二条进行说服教育及警告,及时制止噪声扰民的行为。

鹿寨县政府拟成立城市噪声综合治理小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鹿寨生态环境局和鹿寨镇人民政府协助,共同联合从源头治理噪声扰民问题,同时在中午时段加大巡警对鹿寨镇文化广场的巡逻频次,发现噪声扰民情况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法处理,最大程度为辖区的群众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文娱环境,保障群众既有场地进行文娱、健身,又能切实有效减小对周边居住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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