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及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社会关切的环境质量、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等重点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公开权力、推进改革、服务民生”为主题,以提高效能和建设服务型部门为目标,以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2019年,我局实施《柳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柳州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柳州市2019年冬季—2020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柳州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柳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柳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6个规范性文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把政策质量关,通过网上征集、集体会商、研究讨论等方式,多渠道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并及时将意见采纳情况公布。每个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配套了政策解读等相关文件。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普遍关注、突出重点,有情必报、急情急报”的原则,利用新媒体宣传优势,做好信息发布和热点回应工作,全年组织召开“柳州市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柳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政策说明新闻发布会”等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处置网络环境舆情及投诉34起。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依托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种平台,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推动解决实际问题。2019年我局通过局官方网站答复群众在线咨询3件,发布投票调查2件。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和部署执行公开
对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等信息均通过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上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绩效宣传、工作动态、国内动态、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环保宣传教育、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十九大专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绩效考评公示、“黄红牌”警示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信息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助区生态环境督察等16个专栏,本年度共发布信息652余条。
2.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为更加科学合理的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我局以信息全面、界面友好、利于查询为目标,在市环保局官网上专门设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内容按照公开目录进行设置,主要包括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方便公众进行查询。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时限公开信息,自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送和公开,汇总类信息在年度或季度终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送和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等信息1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送和公开。从信息公开之日起,按要求持续更新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及时报送和公开。2019年,我市通过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信息共572条,其中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12条、重点源基本信息2条、行政处罚88条、处罚金额385.285048万元,行政复议1条、排污费征收公告1条、环境应急2条、监察执法455条、污染防治4条、总量控制5条、污染源监测2条。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着力打好四大战役,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1)国控重点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及国家、自治区要求,及时上传国控重点污染源的例行监测数据,监督并监管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数据上传工作,督查企业按时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在线监控数据管理情况、涉重企业现场监察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污染源环境信息。相关信息在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外公开。
(2)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每月定期在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当月地表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及时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对外公开饮水安全信息。
(3)定期公布红黄牌企业。
为集中解决突出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警示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我市印发了《柳州市涉水企事业单位环保黄红牌警示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加强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予以红黄牌警示,定期向社会公布。
(4)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积极向社会公开市大气办组织协调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通报,做好大气环境信息公开。
(5)土壤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局网站公开柳州市污染地块的公示(第三批)(第四批)、柳州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2019年截止至第三季度)、柳州市土壤环境管理专家库、柳州市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报告公开。
(6)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信息公开情况
在局网站公布《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两次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启动及终止通知、2019年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名单、2019年市重点环境风险源目录清单。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2019年,我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同步进行。一是梳理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开,进驻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后,不断完善各事项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二是环评审批全过程公开,各派出机构环评审批事项按要求在门户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审批结果及时公开。三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移交的公告,2019年9月16日起,我局各派出机构的全部行政许可权限移交至市行政审批局,各派出机构提前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公告。四是在北部生态新区开展环评改革,将改革方案在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门户网站公开,项目承诺登记备案信息也定期公布。
3.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加强部门财务管理,持续推进对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培养,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杜绝决算报表信息失真。通过部门官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双渠道实现部门预、决算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及各级政府的监督。
4.强化社会公益领域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使环保公众开放宣传日活动成为公众参与环保的平台。2019年,白沙污水处理厂、洛维水质自动监测站、立冲沟垃圾填埋场、绿洁固废中心四家公众开放单位共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27次。
5.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信息公开
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布自治区2019年为民办实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控站点项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及进度完成情况,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大众宣讲相关政策内容。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启动并完成网站迁移工作,将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迁移入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依托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的技术支持,极大的提升网站的运行环境安全和技术保障水平。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拓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渠道,深入宣传生态环境工作的典型和成效。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公众媒体互动平台,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每日更新微信、微博,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到12月31日,“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365期1124条,发布微博470条,在局网站公开信息912条。
3.推进环境状况质量公报创新发展
印制《2018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500册,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向公众发放,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以丰富的图表将上一年度柳州市生态环境状况直观的向公众呈现。
4.推动生态环境诉求大通道建设
以网站迁移重置为契机,启用统一的政务信箱平台搭建公众的网络咨询通道,使公众的生态环境诉求更阳光更规范。
作为全区唯一24小时值班的12369环保热线,2019年我局受理信访投诉件12653件(包括直接受理和各渠道转办),其中:大气类投诉3252件、噪声类投诉8487件、水污染类投诉362、固体废物类投诉26件、辐射类投诉9件分别占比25.70%、67.08%、2.86%、0.21%,其他污染问题517占比4.09%;投诉量较多的行业为建筑施工类噪声和餐饮油烟。2019年我局受理投诉件办结率100%,“12345”政府热线平台转办环境类案件投诉满意率为94.56%。
通过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直接推动环境问题的彻底解决。参与柳州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并通过组织环境宣传日和安全生产周等活动多渠道解答市民关于环保方面的咨询,受理相关投诉。市辖各县(区)环保部门分别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由主要领导组织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1.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2.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为适应习近平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与政务公开自查整改提升相结合,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在网站上公布。规范公开内容,结合机构改革,按照新《三定方案》修订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单位职能、科室设置等栏目内容进行调整,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提升行政透明和公开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338(全部为派出机构新增数量) | 133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1 | 26 | 88 |
行政强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8 |
| 8827.7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一)予以公开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1 |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0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