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04年环境质量公报
2004年柳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04年,柳州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04.88亿元,经济的高速发展给环境带来较大的压力。在新的形势下,柳州市环保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一、 大气环境状况
(一)概述
全年共366天:
其中
优:16天(4.37%)
良:273天(74.59%)
轻微污染:72天(19.67%)
轻度污染:5天(1.37%)
(二)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
2004年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10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0.037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为0.101毫克/立方米;年均月降尘量为6.11吨/平方公里;酸雨频率47.6%。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降尘和酸雨频率比上年有明显的上升,其中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全市(含六县,下同)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2004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88万吨,比去年上升26.52%;烟尘排放量4.35万吨,比去年下降18.69%;工业粉尘排放量3.35万吨,比去年下降28.27%。
(四)治理措施
1、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对总量控制区内超过排污许可证排放二氧化硫的单位下达年度二氧化硫削减计划并监督实施。由于燃煤供应紧张,全市燃煤含硫量普遍上升,针对出现的问题,加大对用煤单位燃煤含硫量的抽查力度,共抽查用煤单位370家,达标270家,抽查合格率73.0%
2、督促二氧化硫排放大户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快烟气脱硫项目实施,2004年完成地质勘查和初步设计工作,第一批设备已进行了招投标。
3、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重点实施了对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的饮食油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4、积极创建烟尘控制区,开展低矮面源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二、水环境状况
(一)河流水质状况
柳州市七个水质控制断面:融水——木洞;柳江——露塘、二桥、沙煲滩、猫耳山;洛清江——百鸟滩、渔村,其中有六个监测断面达到水功能区目标要求,符合国家三类水质标准,只有洛清江的渔村断面劣于水功能区目标。渔村断面平水期的水质从III类下降为IV类,枯水期水质从III类下降到Ⅴ类,水质严重污染。其余断面水质与2003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二)全市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
2004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3.65亿吨。 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4亿吨,比2003年减少13.89%。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41亿吨,比2003年减少11.4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0.56%,比2003年上升1.82个百分点 。
由于造纸和有色冶炼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量的下降使全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去年有所下降。200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24万吨,比上年下降了20.80%,氨氮排放量为7795.16吨,比上年下降了19.16%,镉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3.18吨,比上年下降了67.45%。
(三) 治理措施
1、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的水污染源。对新、扩、改建设项目,认真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报率为100%。
2、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治理。2004年龙泉山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同时对民用建设项目生活污水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2004年,市区水环境保护以截污治污、改善河流水质为重点,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启动重点治理项目5项:
1) 龙泉山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工程
2) 河东片排水干渠工程
3) 白沙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收集工程
4) 河东沿江截污工程
5)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三、 声环境状况
(一)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状况
全市各类区域环境噪声累计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9分贝,1类区、2类区、3类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相应的标准限值,
2004年城市交通道路干线噪声平均值67.5分贝,低于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
2004年环境噪声监测结果与2003年相比较,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的污染情况都有所好转。
(二)治理措施
1、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特别是在学生中、高考期间,共受理市民环境投诉240件,出勤240次,现场处理违法施工184件,立案处罚4件。
2、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环境管理。环保、整治办、公安、文化、工商、质监局等行政机关联合开展柳州市社会生活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出动检查人员430人次,检查娱乐场所等噪声排放源432家,责令整改212家,较好地解决了市民反映强烈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的问题。
四、固体废弃物防治
2004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94 .71 万吨,综合利用量428 .8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2.11%。
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4.10万吨,生活垃圾清运率100%。
市区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设施建成投入使用,2004年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量280吨。
柳州市废旧电池贮存库建成使用,2004年收集贮存废旧电池13吨。
柳州市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公司投入试运行。
五、生态建设
(一)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市区结合道路建设和城区改造,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工作,完成江滨公园三期、柳北半岛河堤、广场等一批公共绿地建设,2004年市区绿地面积为755.92公顷,绿地增长率19.9%,人均绿地面积5.7平方米。
(二)郊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1、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矿点440个,有力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遏制了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
2、 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环境管理,防止“15小”、“新五小”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和淘汰企业死灰复燃;
3、 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严格控制养殖废物的排放,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
4、 以柳城县沙埔镇大安村叶家屯等11个点为示范村,积极开展“生态卫生环保村”的建设工作。
5、 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对融水等县一批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依法开展了环境影响审批执行情况检查,督促项目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落实环保措施。
六、辐射环境状况
联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的专项行动,完成对全市54家涉源单位共234枚的密封放射源申报登记核定工作,对闲置的放射源实施强行收贮,消除了辐射污染隐患。
七、环境法制建设
(一)环境执法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环保、经委、发改委、工商、技监、安监和司法等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小组。专项行动全市出动检查人员3780人次,检查排污企业1149家,立案调查违法排污企业110家,挂牌督办29家,行政处罚41件,其中罚款34件,罚款10.8万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5件。对造成严重放射性污染的融水顺水铜矿业主,司法部门已追究刑事责任。
在整治九谋矿区和101、109矿点污染泗维河专项行动中,炸毁窿道8个,取缔非法企业18家,拆除工棚37件,摧毁设施87台(套),没收矿产品1.5吨,洗矿设备3台。经整治后,泗维河水质符合相应的功能区要求,环境污染得到控制。
加大污染源监督力度,共检查排污单位和设施1583次,其中污染防治设施373台(套),正常运转322台(套),正常运转率86.33%。通过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有效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排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了污染物排放,消除了污染事故隐患。
(二)信访、事故处理情况。
2004年各种反映污染的来信来访3649件,处理率100%,其中投诉量最多的是噪音污染,共2278件,占62.43%。
全年污染事故33次,特大事故2次,重大事故2次,较大事故11次,一般事故18次,直接经济损失139.6万元。其中大气污染事故17次,水污染事故16次。事故次数比上年少2次,直接经济损失较上年减少7.5万元。
八、环境监测、科研和宣教工作
(一)环境监测
1到5月份,完成柳州市空气环境质量周报共22期, 6月开始空气质量日报,全年监测天数366天,获有效数据3024个;按时完成全市降水酸度和降尘监测工作,获得降尘量的有效数据为92个,获得降水样187个,降雨量、ph值、电导率、离子成分等监测数据为885个;完成柳江河水及三江、融水、融安、鹿寨县河水断面水质隔月监测及国控露塘断面水质月报12期,共获得分析数据4338个;完成各类排污申报、设施验收、污染纠纷、委托性监测等913家次。
(二)环保科技
开展“清洁能源城市试点示范”联合国“UNDP”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完成了《柳州市清洁能源行动试点示范城市计划任务书》中各项任务,初步实现了预期目标。完成了“柳州市用煤管理政策案例研究”、“柳州市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调查及应急对策”、“竹鹅溪污染现状及综合整治对策多媒体演示软件”、“柳州市禽畜养殖禁养区域规划”和“柳州市控制燃煤污染物,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政策可行性研究”5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环境宣传
1、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报道作用,在《柳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环境保护有关文章38篇,柳州电视台、电台专访5次。6月5日、10月1日起分别在《南国今报》、柳州电视台播出空气质量日报及环境保护的宣传标语,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2、大力宣传《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通过板报、橱窗等多种宣传媒体,促进“两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3、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和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增强全市少年儿童关心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环境意识。
4、 加强柳州环境网站建设,通过网站发布重要通知16条、政务信息120条;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项目、三同时验收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排污收费等政务信息1500多条,基本做到所有重要政务都对外公布,为推行政务公开、为纳税人办实事开辟了新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