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4-02-20 16:15   

2023年以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生态环保“116620”工程,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柳州市在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获全区2022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一等等次、2022年度设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并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就绿色低碳发展作交流发言。

一、2023年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党建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坚决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党建工作系列布署要求,把抓党建作为消除腐败案件不良影响、稳住工作大局,激励干部担当,争取更好成绩的首要任务,从始至终强力推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6个,开设主题教育读书班,开展集中学习7.5天、专题研讨2次,形成调研报告6份,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整改措施,形成检视问题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加强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局党组引领学、党支部及时跟进学的长效机制。以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和推进“清廉环保”建设为重点,扎实落实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持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持续构建五星级党支部帮扶带动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提质聚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制定的304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250项,基本完成48项,整改完成率98.03%,完善制度33项。扎实开展清廉环保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78个,建立防控措施230项,不断筑牢廉政防线。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实施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大气移动源综合整治、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污染天气应对等,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空气质量为近10年最好水平,2023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7.3%,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5%,改善幅度全区第二。全面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存在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全力守护水质金字招牌,2023年1—12月地表水水质位列全区第一;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类水质标准以上,其中类水质断面持续提升,从2022年的占比50%提高到6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深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开展耕地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年内完成建设用地污染管控和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3个,正在实施项目6个,柳州市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暂存库投入使用。

(三)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有力。推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召开柳州市气候投融资论坛,全年推动37个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获得授信额度198.34亿元,试点开展以来累计投放信贷资金111.11亿元。柳州市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柳通”注册企业20348家,已获融资企业11097家,获得银行授信662.14亿元,融资总额455.3亿元。深入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顺利通过试点评估,柳州市跨部门协同的碳数据管理制度作为典型案例写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融安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进入试运行,全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稳步提升。服务和推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谋划,指导谋划EOD项目10个,入库项目4个,其中进入国家库3个,占全区入国家库总数50%,为全区数量最多;推动“生态贷”项目,纳入“生态贷”白名单企业7个,发放贷款2563.7万元,贴息金额约76.7万元,柳州市在全区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创新性开展柔性执法,大力开展“提醒式”执法服务,年内下达行政处罚27件,大幅低于2020年的157件,但同时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检查力度,年内对企业开展帮扶检查603家次,下达帮扶通知书401份,有力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问题,既有效落实惠企助企纾困政策,更确保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顺利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柳州市的13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9个,其余4个问题已达序时进度并持续推进整改;督察组交办的181件环境信访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全面配合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各项工作,督察组交办的128件群众信访件办结83件,阶段性办结45件,立案2家、处罚金额21.2万元,立案侦查1件,取保候审1人。

(五)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柳城县和融安县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拟命名公示名单。开展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3个乡镇、23个村获广西第二批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13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已达38.5%,新增完成3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抓好学习强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抓党建促业务,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以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守护绿水青山自然生态。

(二)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聚焦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为主战场,狠抓春季、秋冬季重点时段,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秸秆禁烧管控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确保空气质量稳定向好。持续深入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柳州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深化区域流域协同共治,坚决守护水质金字招牌。强化污染风险控制和污染源头防控,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推动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压实管控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调整,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

(三)加大力度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问题整改督办力度,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督促典型案例整改落实和信访件办理,根据督察组反馈意见全面梳理整改任务清单,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要求,统筹推进问题整改。

(四)着力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深化落实《生态环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创新助推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的思路举措,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融资服务质效,持续拓宽生态环境领域投融资渠道,强化项目指导和谋划,充分利用EOD、生态贷、气候投融资等绿色渠道,巩固和加强“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发展势头。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无废城市”项目库和政策支持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做好服务。

(五)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以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严密生态环境安全管控,强化重点领域高风险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跟踪督办,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和应对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


规划计划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4-02-20 16:15   

2023年以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生态环保“116620”工程,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柳州市在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获全区2022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一等等次、2022年度设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并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就绿色低碳发展作交流发言。

一、2023年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党建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坚决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党建工作系列布署要求,把抓党建作为消除腐败案件不良影响、稳住工作大局,激励干部担当,争取更好成绩的首要任务,从始至终强力推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6个,开设主题教育读书班,开展集中学习7.5天、专题研讨2次,形成调研报告6份,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整改措施,形成检视问题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加强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局党组引领学、党支部及时跟进学的长效机制。以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和推进“清廉环保”建设为重点,扎实落实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持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持续构建五星级党支部帮扶带动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提质聚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制定的304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250项,基本完成48项,整改完成率98.03%,完善制度33项。扎实开展清廉环保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78个,建立防控措施230项,不断筑牢廉政防线。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实施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大气移动源综合整治、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污染天气应对等,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空气质量为近10年最好水平,2023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7.3%,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5%,改善幅度全区第二。全面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存在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全力守护水质金字招牌,2023年1—12月地表水水质位列全区第一;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类水质标准以上,其中类水质断面持续提升,从2022年的占比50%提高到6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深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开展耕地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年内完成建设用地污染管控和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3个,正在实施项目6个,柳州市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暂存库投入使用。

(三)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有力。推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召开柳州市气候投融资论坛,全年推动37个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获得授信额度198.34亿元,试点开展以来累计投放信贷资金111.11亿元。柳州市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柳通”注册企业20348家,已获融资企业11097家,获得银行授信662.14亿元,融资总额455.3亿元。深入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顺利通过试点评估,柳州市跨部门协同的碳数据管理制度作为典型案例写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融安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进入试运行,全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稳步提升。服务和推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谋划,指导谋划EOD项目10个,入库项目4个,其中进入国家库3个,占全区入国家库总数50%,为全区数量最多;推动“生态贷”项目,纳入“生态贷”白名单企业7个,发放贷款2563.7万元,贴息金额约76.7万元,柳州市在全区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创新性开展柔性执法,大力开展“提醒式”执法服务,年内下达行政处罚27件,大幅低于2020年的157件,但同时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检查力度,年内对企业开展帮扶检查603家次,下达帮扶通知书401份,有力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问题,既有效落实惠企助企纾困政策,更确保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顺利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柳州市的13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9个,其余4个问题已达序时进度并持续推进整改;督察组交办的181件环境信访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全面配合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各项工作,督察组交办的128件群众信访件办结83件,阶段性办结45件,立案2家、处罚金额21.2万元,立案侦查1件,取保候审1人。

(五)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柳城县和融安县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拟命名公示名单。开展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3个乡镇、23个村获广西第二批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13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已达38.5%,新增完成3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抓好学习强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抓党建促业务,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以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守护绿水青山自然生态。

(二)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聚焦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为主战场,狠抓春季、秋冬季重点时段,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秸秆禁烧管控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确保空气质量稳定向好。持续深入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柳州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深化区域流域协同共治,坚决守护水质金字招牌。强化污染风险控制和污染源头防控,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推动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压实管控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调整,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

(三)加大力度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问题整改督办力度,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督促典型案例整改落实和信访件办理,根据督察组反馈意见全面梳理整改任务清单,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要求,统筹推进问题整改。

(四)着力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深化落实《生态环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创新助推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的思路举措,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融资服务质效,持续拓宽生态环境领域投融资渠道,强化项目指导和谋划,充分利用EOD、生态贷、气候投融资等绿色渠道,巩固和加强“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发展势头。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无废城市”项目库和政策支持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做好服务。

(五)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以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严密生态环境安全管控,强化重点领域高风险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跟踪督办,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和应对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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