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09-29 15:24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顺利推进,开局良好。我市因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大气、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是广西首个在生态环境领域受到国务院督查奖励的城市。4月19日,经济日报头版头条以《柳州惊奇》为题,深度报道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自治区鹿心社书记指出:“柳州是广西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缩影”,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凝心聚力,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碧水保卫战势头良好。1~6月,地表水水质排名全国第一。编制完成《柳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柳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20-2035年)》。查处河湖“四乱”问题38个,整治“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问题12个。实施5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个水源地保护项目。46个建制镇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蓝天保卫战形势严峻。1~6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9.5%,同比下降7.2%。秸秆综合利用率88%,秸秆综合利用经验在全区有效推广。监督抽测柴油货车合格率88%,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合格率91.6%。开展扬尘集中整治12次,查处道路扬尘类案件1411起,罚款288.9万元。积极应对污染天气,抢回优良3天次。

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初步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土壤隐患排查制度,完善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运作和管理制度,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测试阶段。

二、紧盯重点,扎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督察期间,共收到信访件181件,办结76件,阶段性办结105件,没有被督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信访件数量全区排名第十,相对较少。拟定《柳州市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针对督察组下沉督察指出的问题,采取措施,立行立改。

各项排查整治行动逐步展开。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及执法大清查行动,加快问题整治。

生态环境风险有效管控。更新2021年全市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清单,基本完成柳化关闭退出工作,23家电镀企业迁入江口电镀工业园,妥善处置2起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强化监管,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298家企业列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9件,处罚金额119.6万元。查处矿产违法行为54起,取缔非法采矿点18个。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柳江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粪污综合利用率95.8%。

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运用市级“三线一单”,加快构建分区环境管控体系。开展“绿网·飓风”等专项行动,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四、强化支撑,着力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有序开展减污降碳工作。拟定《柳州市“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方案》《柳州市节能环保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1~5月,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1.7%。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启动“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开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十四五”碳中和实施方案课题研究,推动钢铁、水泥、发电等重点行业提出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发挥良好。运用市级“三线一单”,加快构建分区环境管控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和智慧环保管理平台,阳和工业新区“环保管家”试点成效明显。《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通过市人大审议,《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全面施行。探索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鹿寨县、融水县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结合工作成效深入宣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优势转化。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支撑,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结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自治区碳达峰计划,推动柳钢、鱼峰水泥、神华发电等重点行业企业提出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继续推进碳汇乡村振兴项目,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成立碳排放权服务公司,开展碳资产开发,努力打造 “十四五”碳中和示范城市。

二是推进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督察整改工作成效。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整改方案,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谋划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落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三年行动,着手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三是打造治污升级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夏季臭氧污染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重点加快推进柳钢超低排放改造、VOCs深度治理等减排治理工程,攻坚克难完成自治区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抓好水污染防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争在全区率先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柳江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估,重点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努力保持水质排名全国前列。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总结推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经验和成果运用,实施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项目,加快推进柳州市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推进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设和初步运作。

四是夯实保障基础,持续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施污染治理设施用电智能监控系统、自动监测设施全过程管控系统、污染源超标预警系统等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柳州市智慧环保项目建设,推进《柳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全面夯实“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支撑保障。


规划计划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09-29 15:24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顺利推进,开局良好。我市因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大气、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是广西首个在生态环境领域受到国务院督查奖励的城市。4月19日,经济日报头版头条以《柳州惊奇》为题,深度报道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自治区鹿心社书记指出:“柳州是广西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缩影”,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凝心聚力,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碧水保卫战势头良好。1~6月,地表水水质排名全国第一。编制完成《柳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柳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20-2035年)》。查处河湖“四乱”问题38个,整治“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问题12个。实施5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个水源地保护项目。46个建制镇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蓝天保卫战形势严峻。1~6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9.5%,同比下降7.2%。秸秆综合利用率88%,秸秆综合利用经验在全区有效推广。监督抽测柴油货车合格率88%,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合格率91.6%。开展扬尘集中整治12次,查处道路扬尘类案件1411起,罚款288.9万元。积极应对污染天气,抢回优良3天次。

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初步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土壤隐患排查制度,完善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运作和管理制度,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测试阶段。

二、紧盯重点,扎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督察期间,共收到信访件181件,办结76件,阶段性办结105件,没有被督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信访件数量全区排名第十,相对较少。拟定《柳州市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针对督察组下沉督察指出的问题,采取措施,立行立改。

各项排查整治行动逐步展开。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及执法大清查行动,加快问题整治。

生态环境风险有效管控。更新2021年全市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清单,基本完成柳化关闭退出工作,23家电镀企业迁入江口电镀工业园,妥善处置2起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强化监管,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298家企业列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9件,处罚金额119.6万元。查处矿产违法行为54起,取缔非法采矿点18个。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柳江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粪污综合利用率95.8%。

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运用市级“三线一单”,加快构建分区环境管控体系。开展“绿网·飓风”等专项行动,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四、强化支撑,着力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有序开展减污降碳工作。拟定《柳州市“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方案》《柳州市节能环保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1~5月,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1.7%。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启动“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开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十四五”碳中和实施方案课题研究,推动钢铁、水泥、发电等重点行业提出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发挥良好。运用市级“三线一单”,加快构建分区环境管控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和智慧环保管理平台,阳和工业新区“环保管家”试点成效明显。《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通过市人大审议,《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全面施行。探索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鹿寨县、融水县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结合工作成效深入宣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优势转化。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支撑,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结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自治区碳达峰计划,推动柳钢、鱼峰水泥、神华发电等重点行业企业提出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继续推进碳汇乡村振兴项目,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成立碳排放权服务公司,开展碳资产开发,努力打造 “十四五”碳中和示范城市。

二是推进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督察整改工作成效。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整改方案,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谋划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落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三年行动,着手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三是打造治污升级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夏季臭氧污染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重点加快推进柳钢超低排放改造、VOCs深度治理等减排治理工程,攻坚克难完成自治区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抓好水污染防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争在全区率先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柳江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估,重点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努力保持水质排名全国前列。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总结推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经验和成果运用,实施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项目,加快推进柳州市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推进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设和初步运作。

四是夯实保障基础,持续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施污染治理设施用电智能监控系统、自动监测设施全过程管控系统、污染源超标预警系统等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柳州市智慧环保项目建设,推进《柳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全面夯实“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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