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抓重点、疏堵点、解难点、补短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凸显,有效推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效显著,无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一是空气质量实现“双突破”。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首次降至每立方米35微克以下,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首次突破9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6.7%,优良天数354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每立方米29微克,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优良天数比率91.5%、细颗粒物(PM2.5)每立方米35微克的目标任务。二是水环境质量跃升全国第一。地表水、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考核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在2020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333个地级以上城市),我市排名全国第一。三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没有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四是声环境质量总体达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三级(一般),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为二级(较好),全市各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标准要求。五是自然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各类自然保护区5个,总面积43428.92公顷;现有湿地面积42126公顷,湿地动物150种;完成植树造林21.80万亩,石漠化治理工程3.33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6.69%。
二、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2020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入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生态宜居品质”等重点工作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齐驱并进、亮点纷呈。
(一)突出三个重点,保护生态环境的步伐愈加坚定
统筹把握疫情防控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节奏和力度。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同时,服务“六稳”,支持“六保”。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不见面审批”“线上线下一条龙技术服务”,为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开通环评“绿色通道”,支持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抓实抓细疫情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和水环境监管,每日调度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加密监测城市、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出动人员223人次,监督检查疫情相关单位254家次,处置医疗废物3353.58吨(涉及疫情医疗废物62.64吨),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未出现因医疗废水排放引起的水质不达标情况。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298家企业列入正面清单,通过“线上+线下”服务企业1354次,依法减免行政处罚73次,保障企业顺利高效复工复产。
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抓好中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9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9个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48个现场问题完成整改45个,53件交办信访案件全部办结。559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治,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整治淘汰率100%。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立案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5起。加强搬迁企业环境监管,做好柳化、中色锌品等4家企业关闭退出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不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立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实施环保目标责任管理,构建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实施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环境管控制度,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消除环境破坏。2020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527项,登记表备案项目1683个;核发排污许可证429本。实行网格化、信息化环境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和跨区域联合执法,开展执法检查1536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57件,处罚金额714.9万元,其中涉及《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9件。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建成并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预警系统,启动柳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察管家服务项目,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实施激光雷达扫描监测,筹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实现“人防+技防”有效融合。推行环境第三方治理,实施阳和工业园区“环保管家”试点,建设智慧环境管理平台,建立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推动政企共治。
(二)聚焦三大战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丰硕
蓝天保卫战取得重大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是智能化严查大气污染源。建设18个微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4个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监控站点,新增3套大气网格化便携式监测设备,利用高科技走航监测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二是网格化严控秸秆焚烧。划定秸秆禁烧区,构建“县、乡、村、屯”四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成22个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站点,监控面积154.7平方公里。三是规范化严抓城市扬尘。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运输企业,开展道路扬尘集中整治32次,查处道路扬尘类案件4065起,立案金额1113.51万元。四是前瞻化严防污染天气。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预警响应17次,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2次,挽回优良天数7天。
碧水保卫战取得重大成果。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一。一是制度推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二是河长管治。深入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效”,各级河长共巡河9.8万人次,完成全市3592条(段)河流(河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对河湖“四乱”问题开展暗访216次,列入台账的322个“四乱”问题全部完成销号。三是工程助治。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竹鹅溪治理实现“长制久清”;实施新圩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启动融安县东圩沟水环境治理工程,完成9个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7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3.7平方公里;完成441个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受益人口26.12万人。四是系统整治。完成《重点流域柳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柳江河流域水质保护和提升规划》《柳州市市区饮用水源地规划》,完成20家加油站641个地下油罐的防渗改造、31个水功能区和16个入河排污口监测、9条重点支流整治方案编制、12个水源地现场调研和11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净土保卫战取得重大进展。累计获中央土壤专项资金3.04亿元,今年获资金1.13亿元。一是抓先行区建设。探索建立重点行业土壤污染监管体系、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综合管理体系和土壤治理与修复投融资体系,完成8项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编制,试点建设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机制,实施柳州市造漆厂退役场地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工程试点项目。二是抓污染源头控制。推进2个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完成8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三是抓农用地分类管理。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超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四是抓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持续开展污染地块名录调查更新,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及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三)夯实三项基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顺利实施柳工高端土方机械绿色设计平台、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钢铁行业5个项目实现超低排放,火电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目前有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国家级绿色园区1个;自治区级绿色工厂4家、自治区级绿色园区2个、自治区级绿色产品1个;市级绿色园区1个。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循环产业链不断完善。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有序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推进低碳社区建设,建立跨部门协同的碳数据管理制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工作机制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全区首个开展碳汇精准扶贫试点,累计购碳506次,交易金额21.1万元,受益贫困户141户。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2019年广西营商环境评估中,我市“碧水蓝天净土森林覆盖率”指标排名全区第一。推进“放管服”改革,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环评审批时限提速75%以上。深化北部生态新区环评改革试点,实行审批项目容缺受理,现场办结环境影响承诺登记备案项目15个。推行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完成告知承诺制项目5个。取消畜禽养殖禁养区13个,取消禁养区面积3053.8平方公里,激发畜禽养殖企业活力。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推动静脉产业园建设,静脉产业园近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医疗废弃物焚烧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完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预计2021年底可投入使用。不断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市区4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3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五县达85%以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9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南环路、欧阳岭2个垃圾转运站投产启动。
(四)筑牢三大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完成《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柳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廊道连通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全区率先构建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的国土空间规划三维“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投入试运行。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增强执法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柳城县非法倾倒废矿物油泥污染环境案的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建立环境隐患排查档案和问题清单,落实问题隐患跟踪督办机制,加强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83家问题企业完成整改81家。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清单内的318家企业全部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和环境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环境应急设备装备、车辆和队伍处于良好备战状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有效。利用“中国水周”“地球日”“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等时机,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减排等内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16场次,推送宣传短信14万条,提高社会和公众参与环保、支持环保、自觉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形成网站、微信、微博和主流多媒体融合的环境宣传“媒体矩阵”,在各类媒体报刊宣传报道598条。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开展环保设施“云开放”活动6期,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活动13场。发挥生态环境志愿者作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8次,参加230人次。
三、“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四五”规划设想
“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环境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较好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增添了美丽柳州的成色和绿色底色。
五年来,我们凝聚力量,坚毅前行,实现多点突破。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首次降至每立方米35微克以下,实现“双突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推行工业园区“环保管家”实现零突破。与中国环境科学院、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开展合作,实现环保技术战略合作新突破。
五年来,我们结合实际,敢人为先,开展多个试点。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先行先试试点、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试点、全国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成为自治区首个先行区。
五年来,我们务实创新,砥砺前行,跑出多项率先。在全区率先开展环评改革试点、跨省联合交叉执法、重点小流域水环境调查与评估、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第三方污染源在线监管服务模式、低碳扶贫试点。
五年来,我们初心不改,勇于拼搏,夺得多个第一。2020年1-9月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一,2018、2019年广西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成效考核评比全区第一,2019年广西营商环境评估中“碧水蓝天净土森林覆盖率”指标排名全区第一,2019年广西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第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强污染防治,打造绿色低碳型经济体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管控,扎实推进减缓气候变化,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并有所提升,部分环境指标努力达到全区领先。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削减并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并保持稳定。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解决成效,城市饮用水安全得到根本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区域生态空间格局初步形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大格局逐步形成,为建设生态工业柳州,宜居美丽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仍面临较大挑战。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进入颗粒物和臭氧复合型污染新阶段,臭氧污染问题成为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移动源和秸秆焚烧管控难度大,各县环境空气质量在自治区排名靠后等都影响和制约着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水污染防治压力增大。“十四五”我市将新增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巩固地表水水质保持全国前列的压力加大。三是土壤污染防治难点较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基础薄弱,涉及范围广、投入大、见效慢,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技术支撑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较为薄弱。
(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仍以行政手段为主,市场手段在生态环境管理与治理中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待加强。部分县区、部门及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够牢固,部门协同治理不够,噪声、油烟扰民整治成效不明显,城乡社会综合执法管理体系需进一步改革完善。各县产业发展水平不高,污染源头防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率低。环境信息化建设、管理、数据共享等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
(三)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还需加快步伐。我市工业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能源结构不够合理,高耗能传统产业比重大,能源结构还是以煤炭为主,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空间有限。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不仅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GDP增速的关键,而且直接影响我市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三五”能耗“双控”和降碳工作目标任务、低碳城市试点创建验收。
五、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推进绿色发展,持续加强污染防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总结谋划,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结合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研究和形势分析,实事求是总结“十三五”工作,对标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合理设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启动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促进汽车、钢铁、机械等传统行业升级改造和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为美丽柳州建设打好基础。
(二)着力抓好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好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开展八个专项治理行动,持续调整优化“四大结构”,推动城市扬尘管控提档升级,推进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疏堵结合推进秸秆禁烧,强化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减轻污染天气影响。水污染防治方面,扎实推进河长制,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和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快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治理,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优势转化。持续推进低碳城市建设,确保试点项目如期完成。加快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发展绿色产业,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推进以鹿寨经济开发区、柳东工业园区、白露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等工业园区和集中区为主体的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企业清洁化生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打造绿色低碳型经济体系和绿色生态全产业链。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系统改造,推动工业企业能源改造、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和清洁能源替代。
(四)加强风险防控,不断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严格“三线一单”管控,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快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集中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第一轮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零”,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砖瓦、喷涂、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跟踪督办机制,落实问题整改。不断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五)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持续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制度体系,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柳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度。统一规划和构建市级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网络和环境监管网格,推进“智慧环保”项目实施,探索环境资源规划、数据中心、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三位一体”数据管理模式,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强化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联合执法,实现环境共管、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