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19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9.6%,空气质量为近五年最好,优良天数327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38微克/立方米,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88.0%和41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任务。地表水、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列入国家考核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2019年1~9月国家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二。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成为广西首个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三江侗族自治县成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三项基础”,党建引领新格局基本形成
正思想,核心领导能力不断增强。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狠抓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组“一班人”政策理论水平、定向把关能力和新形势下指导基层建设的能力。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5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1+4”实施方案,列好“四张清单”,开展6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组织专题党课10次,发现问题46个,形成调研报告9份;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问题51条,查找“8+3+1+1”专项整治具体问题23个,制定工作措施87项,完成整改问题9个。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关注网络舆情动向,做好机构改革和垂直管理改革中的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定期开展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开展集体谈话2次,提醒约谈1人次。
转作风,政治生态不断优化。不断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7场次,观看典型案件警示片1次。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4类8个问题整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核查项目11个,涉及项目资金3842.6万元,完成问题整改2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定点帮扶责任,积极发挥后盾单位作用,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26万元,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帮扶资金17.41万元、100吨水泥(价值4万元),支持帮扶村道路修建、小学食堂修缮等7个基础设施建设。
强队伍,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形成“党建+”引领新格局,举办“党建+”图片展,展示党建引领成效、环保铁军风采。健全组织结构,理顺机构改革后党组织设置及隶属问题,设置党支部6个。不断规范党支部 “三会一课”、 党组织换届、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四联双报到”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召开支部大会18次,开展党课教育18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50余次。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拔任用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选派到外单位挂职干部3人。
(二)打好“三场战役”,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蓝天保卫战打出了新战绩。实施“五抓”,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再攀新高,为近五年最好。一是持之以恒抓联控联动。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大气办微信工作群作用,形成了统一指挥、同步管控、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联控联动机制。二是集中力量抓重点时段。针对大气污染集中的冬季和春季开展2次“百日攻坚”,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三是持续发力抓重点污染源。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45个,查处扬尘污染类案件5995起、罚款金额1612.2万元。在城市建成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柴油车专项整治,推进在用燃煤、生物质锅炉整治改造,完成柳钢110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脱硝与一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四是提前干预抓应急减排。实施企业错峰生产及应急减排预警3次,启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23次,累计抢回优良天数10天。五是加大投入抓监测能力建设。投入430万元,建成3个市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投入300万元,引进全区首辆集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技术和移动站点于一体的走航监测车,实现污染溯源;投入1100万元,建设4个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站点,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碧水保卫战打出了新成效。坚持“四治”,地表水水质好中有升,排名全国第二。一是坚持“源头重治”。40家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11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9.2%,17家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省际货运船舶全部配备防污染设施设备。二是坚持“河长主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和管、治、保“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各级河长共巡河8万人次,整改江河湖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196个,整改销号率100%。三是坚持“系统共治”。率先在全区开展重点小流域水环境调查与评估,开展32条小流域环境监测;初步编制完成《柳江河流域水质保护和提升规划》;开展“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完成饮水安全项目255个。划定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推进柳江干流“天眼”系统建设。四是坚持“依法严治”。修改《柳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实施涉水企事业单位环保红黄牌警示管理,4家企业被黄牌警示。
净土保卫战打开了新局面。以建设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为契机,探索建立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柳州模式”。一是制定方案,先谋后动。制订实施《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柳州市重点工业园区土壤环境调查方案》。二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235个地块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和“一企一档”,启动重点工业园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工作。三是项目驱动,典型引路。3个项目进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获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亿元,《柳州市造漆厂退役场地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通过自治区评审,启动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和土壤样品库建设。四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编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管控和修复等工作程序,制定《柳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柳州市土壤环境监测、调查与效果评估技术指南》,形成多部门联动的监管体系和地块信息交互制度,从供地源头到土地征收、出让、再开发利用等全过程进行把关,杜绝污染地块未经治理就开发利用。
(三)抓好“三大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从细、从实、从严、从快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市的5大类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250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信访问题已办结241件,办结率96.4%,完成整改企业97家,立案处罚34家,处罚金额425.9万元,立案侦查2件。
“专业查污”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铺开。针对环境保护“专业查污”发现的主要环境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制管理,逐步解决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发现的十大类93项环境问题完成整改80项,完成率86.02%。
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投诉问题全部办理。2019年10月14日至29日,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共接到信访投诉环境问题十四批53件。目前,53件信访投诉问题全部完成调查处理,办结率66%。
(四)狠抓“四项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空前
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实行“关停取缔一批、整顿规范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分类治理,开展随机抽查和督办检查,保持清理整治高压态势,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552家“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521家,完成率94.4%。
着力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市政府“每季一会”部署推动、分管副市长“每周一县”现场明察暗访、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每人一县”包干督促落实,整改领导小组“每月一通报”,一个问题配套一个整改方案,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解决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59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
持续实施噪声扰民整治。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噪声扰民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制定噪声整治实施方案,落实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噪声扰民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重点考核指标,将五县纳入噪声扰民整治范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45次,出动执法人员10.7万人次、车辆3.6万车次,处理各类噪声扰民投诉2.03万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0件,处罚金额59.2万元,群众满意率92.3%。同时,启动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完成《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资2100万元,在柳江、融水、三江16个行政村19个自然屯,建设20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每天1317吨,受益人口1.43万,有效改善农村生活环境。2019年,柳城县获乡村振兴计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700万,预计12月底开工建设。
(五)实施“三项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系趋于完善
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整合原市环境保护局及发改、国土、水利等部门相关职责,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上收各县区环境保护局,成立12个县区生态环境局,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权责统一、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改革。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并通过《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为加快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入探索联合执法模式,在深化“柳来河一体化” 环境保护协作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区开展跨省联合交叉执法,与贵州省黔东南州签订“都柳江流域市(州)级跨区域环境联合交叉执法协议”,构建“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控”执法合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88件,处罚金额385.3万元,限制生产、停产整治46件,处罚案件数同比增长44.3%。
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北部生态新区开展全区首个环评改革试点,环评审批事项减少近40%、环评时间压缩70%以上,企业环评费用减少60%。开辟自治区级和市级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环评审批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加快打造企业排污监管平台,夯实环保“大数据”建设基础。以制浆造纸行业为重点,开展“帮企减污”活动,帮助企业提升造纸行业环境治理能力。举办2次生态环境保护论坛,搭建企业与治理服务供需平台。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污染源底数。在阳和工业新区启动实施首个“环保管家”,在柳钢、北部生态新区开展“环保管家”试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今年投入环保专项资金223万元,支持企业8个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设。
(六)开展“三大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推进城市固体废物从减量化、再循环与资源化到零排放,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建立专项治理企业清单,20家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单位完成整改。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落实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888份,立案查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起,产生危险废物单位、经营危险废物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合格率为92%、95%。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修编《柳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制定印发《柳州市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指标(试行)》。2个乡镇获自治区级生态乡镇,三江县成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占比分别达到72.5%、62.5%。
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建设。编制完成《柳州市碳排放量达峰路径研究》,推进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和鹿寨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鱼峰社区低碳示范试点建设,带动我市循环化改造和绿色低碳建设发展。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3条天然气长输管道实现通气,中缅天然气长输管道鹿寨支线开工建设,光伏电站数量及规模大幅上升。推进绿色建筑,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项目23个,建筑面积226.35万平方米。不断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完成2018年8个花园城市2.0版建设项目,2019年新建绿化项目14个。投入200万元,支持学校开展低碳教育课程、校园绿化改造、校园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垃圾分类等项目建设,柳州市民族实验小学完成低碳学校创建工作。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不够扎实。一是持续巩固和改善空气质量压力较大。目前已进入秋冬季,污染天气多发,自然扩散条件差,同时受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公路运输结构、工业排放总量大等因素制约,大气污染进入复合型污染新阶段,大气污染治理进入深水区,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压力较大。二是船舶污染防治未能全面推开等问题。三是固体废物管理难度大。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分布广,鉴定难度较大。四是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投诉量呈上升趋势,噪声扰民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二)完成“十三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艰巨。作为重工业城市,传统产业比重大,工业仍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的产业格局,汽车和工程机械产业与上下游产业缺乏衔接,没能形成产业联动发展。近几年,新兴产业发展较快,但规模不大,集聚化水平低,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转型没有发生质的飞跃,在近日公布的全区及各市2016—2018年碳强度完成情况中,柳州市“十三五”目标任务累计完成率为-1.87%,在仅剩两年的情况下,完成下降22%的“十三五”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三)绿色发展还需快马加鞭。当前,我市虽然形成了绿色发展格局,但以绿色发展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还不够完善,产业、能源、交通结构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工业企业数量多,固废产生量大,环保产业发展滞后。针对以上情况,建议进一步拓展绿色产业发展空间,设立环保产业园,建设服务全区、面向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环保产业集群,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同时,结合我市工业实际,以静脉产业园为依托,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中心,既为全市工业服务,又可消除一般固废污染隐患。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谋划,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领会和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服务“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实施。落实“三线一单”,深化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制订实施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举措。加强重大战略规划研究和形势分析,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善顶层设计,谋划好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精准施策,系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围绕《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1+4”作战方案,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推进完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优化工作模式,完善污染应对快速响应机制,以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等8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以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生物质)锅炉整治、工业炉窑治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调整优化应急减排实施机制;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开展新一轮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和源清单更新,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走向深入。水污染防治方面,扎实推进河长制,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推进柳江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深入推进先行区建设,推进柳州市造漆厂退役场地修复治理示范工程、3个土壤风险管控及修复项目和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三)压实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抓好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强化督查督办和信息公开,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信访问题,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有效解决。
(四)多措并举,持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强化“人防+技防”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智慧环保”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水、气、土网络监测模式,力争实现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环境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发挥跨区域联合执法效能,实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推进监管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切实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五)改革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按照《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执法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突出抓好责任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建设,切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能力。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进“环保管家”“环保产业协会”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凝聚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