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柳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政治铸魂,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一年来,我们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从政治上把握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方法、新路子,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党的组织思想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强化党的领导,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明显。
党组班子提高环保工作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民为本”原则,强化担当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突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坚持每月2次党组会学习,不断提高党组“一班人”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定向把关能力和新形势下指导基层建设的能力。
(二)强化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不断增强。
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党风政风清正廉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制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分标准》,把党风廉政责任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追究;开展党规党纪和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全局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7场次,9月11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赴广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选派2名优秀的正科级干部和2名优秀的技术人员分别担任驻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分队长和扶贫工作队队员到三江县开展扶贫工作,开展“一帮一联”结对帮扶,对定点帮扶贫困户入户帮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召开工作推进会1次,下达通报3份,开展现场检查19次,核查项目11个,涉及资金3842.558万元,核查项目、资金比例为100%,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三)强化思想教育,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愈加坚定。
狠抓政治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凝聚攻坚克难的精神动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2018年度理论学习方案》,全局党员集中学习10次,局领导上党课5次,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1次,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强化制度建设,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局机关党委与各党支部签署了党建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党建工作提升年、“四联双报到”、“互助共建”等活动,把基层党建工作引向深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和党员学习内容,实施痕迹管理,防止工作走空。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16次,召开支委会50余次,开展党课教育16次,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500余篇。抓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充实党员队伍,发展党员4名,按期转正预备党员5名,上缴党费51132.5元。
二、精准施策,全面治污,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2018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8.5%,优良天数322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41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87.7%和43微克/立方米目标任务;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提高4.1%,优良天数增加14天,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5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浓度均值分别为62、15、24、12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均值1.4毫克/立方米,综合指数4.05,同比改善0.32。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列入考核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2018年功能区噪声均达标。全市无重特大环境事件。
(一)同向发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着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围绕“气十条”,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预警响应工作方案等。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预警响应,共启动75次89天。开展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每月对列入重点管控的12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新增废气自动监测设备24台(套)。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共梳理出“散乱污”企业476家,完成整治企业326家,整治完成率为68.48%。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以八个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开展全市各类大气污染源整治,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优化调整等科学研究,推进科学治理。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开展“以克论净,深度清洁”,将市区内所有一级、二级、三级道路全部纳入“以克论净”的范围,提升检查标准;突出源头治理,规范渣土车、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管理,在全区率先启用“非接触”执法新模式,查处扬尘类案件3738起,罚款1031.6万元。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筹措资金110万元,建立4个示范样板。加强机动车排放检测及监督管理,实现环检、安检“两检合一”。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开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推进市区烟花爆竹全面禁放。
二是着力实施清水行动。落实“水十条”,率先在全区开展重点小流域水环境调查与评估,完成35条重点小流域监测,编制完成柳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实施竹鹅溪二期生态修复、河道拓宽、边坡修整、人行步道等配套项目建设和竹鹅溪一期河道清淤。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六项制度及配套制度,设立河长公示牌1639块、各级河长巡河约7.9万人次,编制完成85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保护项目3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个。推进7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4个完成建设,3个正在建设;“十三五”第二批16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3个,开工10个,其他3个预计2019年1月开工建设。实施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完成清洁化改造企业32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整治,发现问题46个,其中市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21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25个;2018年6月国家第一轮督查反馈市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13个(其中,11个与我市自查重复,2个是新增)。目前,34个市级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25个县级问题(要求2019年完成)整改完成7个,完成率28%。对于市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部“官微”以“因桥而红,因桥而难 柳州:水源地环境整改怎破局” 为题,报道了我市在桥梁穿越水源地安全防护及应急措施方面的先进经验,为全区开展县级交通穿越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受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开展海绵城市项目试点,编制完成《柳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争取中央资金500万元、自治区资金1600万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6个,验收历年整治项目31个。推进水环境立法,完成《柳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目前正进行修改完善。大力发展生态养殖,全市完成生态养殖认证219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4%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78%。
三是着力开展净土行动。对照“土十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334个企业(地块)信息核实,筛选确定基础信息收集企业208家,完成8117个农用地土壤及农产品样品采集。印发《柳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018年修订)》,明确了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和土地出让前场地土壤环境调查等管理要求,实施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管理,确保用地安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编制《柳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筹集资金250万元,在重点水稻种植区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农药利用量,统防统治26.15万亩。争取耕地质量提升资金665.1万元,建立冬种绿肥、增施有机肥示范样板1.85万亩和1.55万亩,带动全市冬种绿肥25.2万亩,预计减少化肥施用量3000多吨。开展“清洁田园”专项活动,建立清洁田园示范片(点)68个,清洁技术推广面积222.16万亩,回收农药瓶39.31万个,清捡废弃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53.93吨。
四是着力抓好噪声污染防治。制定2018年噪声扰民整治实施方案,落实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噪声扰民整治职责,将噪声重点防控区整治作为今年噪声扰民整治重点,在全市设立噪声重点防控区22个。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娱乐噪声整治力度,共出动人员3.3万人次,办理群众投诉21355件,立案查处建筑工地违法施工行为56件,处罚金额67.9万元,噪声投诉处理月满意率均高于90%,达到考评细则要求,与2017年相比有了明显提升。
(二)严查严处,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查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12人次,检查排污单位281家,市本级(不含县区)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63件,处罚金额1248.87万元,限制生产、停产整治31件。处罚案件数、处罚金额与2017年同比增长12.5%、272.27%。全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环境污染类犯罪58起,侦破案件31起,抓获嫌疑人36人。
二是实施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惩戒和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核发排污许可证51家,规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加快推进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数据全国联网共享,49家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通过审核,48家已联网,数据联网率为94.1%,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98.88%,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99.94%。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违法行为失信惩戒机制,对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事业单位采取综合惩戒性措施,并纳入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公布涉水企事业单位环保“黄红牌”名单,14家企业被“黄牌”警示。
三是加大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降低环境风险。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纳入“广西固废监管审批管理系统”管理的涉危企业387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6105份。排查涉重、固废、危废、危化品等行业企业183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三江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废渣已完成异地无害化填埋处置,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联合巡查组,巡查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开展X射线探伤作业单位专项排查与整治工作,督促12家单位进行问题整改,目前完成整改5家。
四是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空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演练,配合自治区环保厅开展跨界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成功处置鹿寨县泉南高速黄冕段液态乙烯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和柳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火灾事件,两次事件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未造成明显影响。
五是开展普查,摸清污染源家底。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项经费1200万元,配备专职人员18名,选聘普查员687人,普查指导员130人。全市共清查企业和单位15366个,确定纳入普查的污染源3479个,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数据采集率100%。目前,正在开展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
(三)谋篇布局,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眼长远,谋划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区域优势和工业发展实际,逐步推出“六个一”环保产业发展构想。开展调研,编写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鼓励政策。举办柳州绿色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论坛,搭建平台,凝聚力量,借鉴经验,共谋发展。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成立全区首个地市级节能环保产业协会,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加入协会,为我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结合实际,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市3个县、6个乡镇成为自治区级生态县和生态乡镇,生态县实现零突破,生态乡镇命名数占比72.5%。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提档升级,开展《柳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工作,拟定《柳州市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指标》并通过专家论证。
三是实践创新,抓好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我市成为广西首个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先行区建设方案通过专家评审,3个项目列入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库,其中《柳州市造漆厂退役场地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柳州市泗维河上游历史遗留污染土壤调查评估与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列为中央储备库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5280万元,其中先行区建设1000万元,项目资金4280万元。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低碳城市建设,推进静脉产业园、鹿寨县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电镀工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目前,电镀工业园已正式开园,已完成日处理量为3000吨的废水处理主体建设,设备安装、地下处理池防腐、污水管网铺设工作正在加紧实施;12家电镀企业完成签约,其中,1家已完成环评及设备安装,正在调试;2家开始设备安装前期工作。
四是打造引擎,加快发展生态产业。启动智能轨道交通产业园、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着力构建“5+5”产业。加快生态工业发展,5家企业申报自治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2家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五是规划引领,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调整划分城市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和声环境功能区。强化空间规划,形成一套空间规划技术规程,完成柳州市全域范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空间开发网格化适宜性评价,划定了“三区三线”底图,编制形成《柳州市全域空间规划(2016—2035年)》。强化生态红线管理,调整并初步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
(四)强基固本,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一是锻造一支铁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政治建队伍、改革强机构、科技提能力、依法履职责,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定期组织培训、练兵、比武,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全区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比武中夺得总分第一名。
二是点亮两只“天眼”。为有效解决城市区域颗粒物污染问题,精准识别污染沉降点位,实现污染溯源,添置全区首辆立体走航技术和移动站点相结合的走航车辆,指导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察执法,并为重大活动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提供保障。加强市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数量由6个增加至8个,同时,从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落实430万元,计划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4个,目前已建成1个,其余3个2019年全部完成。届时,空气自动监测覆盖范围将紧跟城市发展步伐,更加全面、准确、真实、客观的反映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三是延伸三大触角。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和联网工作,加大自动监控数据在执法监管中的运用力度,打击违法超标排污。提升流域水质监控能力,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增加重金属污染监测设备,实现了水质实时连续监测和远程监控,随时掌握水质状况,及时预警水质污染事故。加大资金投入,今年投入环保专项资金2315.35万元,支持36个环保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2866.5万元,其中2100万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766.5万元支持环保基础能力建设。通过环保专项资金投入,一批环境治理工程顺利实施,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根据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七大类37个问题,经认真梳理,涉及我市的环境问题共6大类10个问题。目前,这些问题已全部按期完成整改。
(二)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整改情况。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我市共收到群众举报环境问题32批106件。目前,办结104件,办结率98.1%。责令整改企业57家,关停取缔11家,立案处罚企业33家,处罚金额272.27万元,约谈24人,问责5人。未办结问题2件,分别是阳和盛蜈蚣湾小区异味、柳城县六塘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因为受治理技术、地理条件等制约,情况较为复杂,尽管做了许多工作,但还达不到满意的效果,目前正在全力攻坚。
(三)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查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8年6月7日至7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共接到交办问题34批250件,办结204件,针对未办结信访件,建立了按月调度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正在按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查处期间,全市出动人员3860人次,车辆1306台次,检查企业408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26份,立案查处72件,处罚案件52件,处罚金额328.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4件。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问题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我市6家企业固废管理不规范问题,成立专案组,实行领导包案,一个问题成立一个专案组,一位领导负责一个案件,对问题进行再调查、再核实,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目前,6家涉危险废物管理问题企业已全部整改,涉案危险废物已得到妥善贮存,相关县区正在积极谋划涉案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工作。
三是及时公开整改情况。截至12月31日,柳州日报发布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消息78条,市广播电视台播出新闻53条,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29条,《在柳州》APP、《柳州1号》APP发布相关信息133条,环保局官方微信、微博发布督察整改信息187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区及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当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部分县区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透,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上不敢为、不善为,强调客观原因多,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少,有的把“说了”当成“做了”,没有认真抓落实。比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从多次督查情况看,各县区、开发区不同程度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扬尘管控有盲点,“散乱污”治理不坚决,露天焚烧时有发生,反复发现问题,反复处理整改,不在源头控制上想办法,没有釜底抽薪的措施,没有彻底解决问题的韧劲。
二是责任担当不够。在对待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上,有的把“做了”当成“做好了”,有的干脆当起了甩手掌柜,把问题整改工作甩给环保部门了事,既不管“下文”如何,也不听“下回”分解,问题整改心中无数,上报材料不闻不问,迟报、漏报、误报情况时有发生。有的遇到问题绕道走,不正视问题,不举一反三,缺乏整体意识,缺乏责任担当,导致问题整改久拖不决。
(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困难较多。
一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虽然2018年我市空气质量实现了新提升,综合分析来看,除降雨偏少等不利气象条件原因外,我市产业、能源、交通结构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深层次结构调整工作还没有全面铺开,钢铁、水泥等重工业企业继续开足马力生产,严重影响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统计数据显示,2015至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了13.0%,工业增加值增加了15.0%,工业用煤增加80.76万吨,煤炭消费占比上升至74.7%,天然气消费占比仅为1.4%;同时,机动车数量连年走高,到2017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873921辆,同比增幅达12.4%,其中货车保有量为55717辆,同比增幅达11.9%。柳钢2017年钢产量比2015年增长147.24万吨,增幅达13.6%;钢材产量增长了195.14万吨,增幅14.3%;2018年钢产量预计还将再增长5%以上,突破1300万吨。鱼峰水泥2017年熟料产量较2015年增长46.35万吨,增幅达14.5%,2018年预计也将继续增长至370万吨以上。虽然今年以来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加大了工作力度,并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建立、城市扬尘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是在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排放量大幅增加的大环境下,环境空气质量也仅能勉强与往年基本持平,要实现持续改善难度极大。
二是水环境治理亟待加强。上游都柳江水体偶有出现个别重金属指标超标情况。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进展缓慢,要求2019年完成的25个县级问题整治,到目前为止进展较慢。问题突出、风险很大的是三江县、融安县,三江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工业企业47家、仓储3处、交通穿越问题4个、生活面源污染问题5个,多年来拟调整水源地取水口,但进展十分缓慢;融安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工业企业4家、交通穿越问题2个、生活面源污染问题8个,调整水源地取水口进展缓慢。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效果需进一步巩固。沿江沿河尚有部分化工企业,主要集中在融江和龙江沿线,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三是噪声整治效果还需进一步巩固。经过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噪声扰民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噪声污染投诉还是偏高,生活噪声污染仍然是群众投诉的热点和焦点,建筑施工单位违法施工现象依然存在,生活噪声扰民处罚力度不大,整治合力还不够,问题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
(三)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存在不严不细不到位问题。
融水县元宝山违建公路问题,经市林业局向自治区林业厅确认,不能补办手续,需要全部拆除,如果不拆除,自治区林业厅建议融水县政府向国家林草局请示,确定是否拆除。三江县井郎砖厂污染投诉,该砖厂行政区域处于贵州省黎平县,三江县未及时申请上级协调更改整改责任,导致问题拖而未决。部分县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取缔两违建筑、采石场粉尘扰民问题仍需深入整改。阳和盛蜈蚣湾小区异味还未彻底解决,柳城县六塘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进展缓慢。“散乱污”企业整治难度大,建材、砖瓦等行业数量多、规模小、装备简陋、工艺落后,大多存在无证经营、违法用地、安全生产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整治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整治工作推进较慢。有的投诉是因为工业布局不合理,造成区域环境质量达不到群众的期望,需要搬迁位于上风向企业才能彻底解决,比如,柳钢、柳化废气污染问题等。
(四)环境安全存在隐患。
一是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特别是基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尤为薄弱,存在机构不够健全、人员编制偏少、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是破产企业遗留环境问题较为明显。龙城化工厂区内尚存有大量的含重金属废渣,属于危险废物,被自治区环保厅列为重点环境隐患。目前,我局正在制定代为处置方案。
三是电镀企业还未实现集中管理。电镀工业园虽已正式开园,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目前仅有12家电镀企业完成签约,3家企业正在入驻,仍存在分布散、管理难、风险大等问题。
四是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目前,我市产生的危险废物绝大部分均能在本市范围内得到安全处置,少部分废铅渣、废铅膏、含镍废物等危险废物还需要转移至市外进行安全处置。另外,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只有1条生产线,一旦出现故障就会影响医疗废物处置,环境风险较大,需加快备用生产线建设进度。
五、2019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以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为核心,带动基层党支部建设,着力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力求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建工作规范化。持续推动各党支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 党员学习培训、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等党内制度,促使各支部管理规范、活动正常、作用凸显,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制定三年攻坚方案。制定《中共柳州市委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柳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基础。
二是组织开展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延续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要求,着手抓好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以扬尘治理、错峰生产、露天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等为管控重点,督促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指导、协调各县区、开发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为全面完成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目标考核,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推进柳钢、柳化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和升级改造,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工作,提升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全市能源消耗中的比重;着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升铁路、水路运输比例。以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为重点,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同时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向更多行业领域延伸。重点围绕细颗粒物和臭氧开展深层次源解析和源清单研目,进一步对大气污染物分析溯源,以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走向深入。加大城市扬尘治理力度,提升建筑工地、各类料场堆场、消纳场扬尘管控水平。强化超标柴油车辆专项整治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继续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推进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和油气回收治理监督管理。
三是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柳州市柳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相关项目实施,继续跟进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进度和后续工作,更新项目库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支持我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2019年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配合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坚决惩治水源地范围违法企业,对影响饮用水环境安全的项目一票否决。结合“河长制”,继续开展我市小流域水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及柳江流域水质提升规划专项工作,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良好。
四是推进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成立柳州市创建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工作领导小组,加快编制《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开展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修改完善《柳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组织开展入库项目后期相关工作。
五是抓实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督促各城区政府抓紧噪声监控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工作,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难点社会噪声扰民问题继续实施整治打击,确保噪声整治工作如期完成。继续做好《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调研、起草相关工作。。
(三)抓紧抓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借势借力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新起点,举一反三,延伸触角,拿出切实有效措施,解决生态环保领域深层次隐性问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县区的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督导,不定期实地查看整改进度,加大指导工作的开展,要求县区整改工作推动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市级层面统一协调解决,加大通报考核力度,要求推进缓慢的一律曝光;进展月调度必须按时上报,否则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底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重大问题市级协调机制,业务或辖区主要领导包案包问题解决,强势推动疑难问题落实整改。总之,按照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任务清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层层传导压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真正狠抓落实,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严格环境执法,加强联动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等各项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把“专业查污”问题整改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有机结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不断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特别是对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农整项目进度缓慢等突出问题,经常性的开展环境监测和污染问题排查。继续开展固体废物管理事务性工作,指导涉危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按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推动电镀企业集中管理,加快解决破产企业遗留环境问题。
(五)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阳和工业园区和柳钢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向全市工业园区和企业推行“环保管家”。依据我市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柳州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工作方案》,筹备召开柳州市节能环保产业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和柳州市砖瓦行业治理供需对接会,整合各方面资源,出台引导、鼓励环保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工作,推动我市生态产业发展。
(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助力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展开。充分利用生态市创建成果,编制《柳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和柳州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指标,完成生态市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有效过渡和衔接,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