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明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5-05-28 15:17  
周俊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强制、生态环境科技、清洁生产、生态示范创建、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大气、噪声、光、机动车污染防治,创文明城、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政治理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乡村振兴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青年等群众组织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法规科、科技与自然生态保护科、大气环境科﹑机关党委、融安生态环境局、融水生态环境局、三江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市节能环保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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