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柳环罚字〔2026〕33号--广西凤糖鹿寨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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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柳环罚字〔2026〕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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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西凤糖鹿寨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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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23732192052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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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广西鹿寨县鹿寨镇建中西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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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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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5年1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广西凤糖鹿寨制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主要产品为白砂糖和赤砂糖,生产规模设计日榨甘蔗8000吨,生产工艺流程为甘蔗—输蔗机—压榨机—混合汁加热器—中和汁加热器—连续沉淀池—清汁箱—清汁加热器—五效蒸发罐—糖浆平衡箱—糖浆硫熏器—真空煮糖—助晶—分蜜—成品包装,配套4台锅炉,检查时1#、2#锅炉停用,3#、4#锅炉正在运行,锅炉以蔗渣为燃料,废气经麻石水磨除尘器和动力波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2台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1、DA002)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3#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1)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117mg/m3,超过该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颗粒物8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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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规定,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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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处贰拾万元(¥20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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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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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4月22日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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