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柳环罚字〔2026〕4号--桂林市鑫盛劳务有限公司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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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柳环罚字〔202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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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桂林市鑫盛劳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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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22MA5PTK8U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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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临桂区临桂镇建设路一巷18号、19号位3层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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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舒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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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5年11月19日-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柳州市鱼峰区炮团路以南H地块(一期)嘉悦里小区5#楼及地下室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项目由桂林市鑫盛劳务有限公司承包施工。我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该工地夜间约有20名工人正在进行模版安装、加固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该单位未办理夜间连续施工证明审批手续,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该单位上述行为2025年11月19日-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柳州市鱼峰区炮团路以南H地块(一期)嘉悦里小区5#楼及地下室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项目由桂林市鑫盛劳务有限公司承包施工。我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该工地夜间约有20名工人正在进行模版安装、加固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该单位未办理夜间连续施工证明审批手续,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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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午间和夜间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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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处伍仟肆佰捌拾柒元(¥5487.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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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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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1月5日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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