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5-01-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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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149日至5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716日正式书面反馈督察报告。柳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涉及柳州的13个问题制定了46项整改措施。截至202412月底,9个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正持续推进中并达到序时进度,交办的181件环境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转化为行动自觉

(一)高位统筹落实整改,树牢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市委和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强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柳州市共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1次,其中市委常委会会议18次,人大常委会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27次,市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24次,协调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坚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公众生态意识。柳州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年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课程360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主题纳入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全年发布各类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宣传宣教稿件共计992条,营造崇尚生态文明、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强化考核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将严的基调贯穿督察整改工作始终,建立清单化管理、责任制推进、销号式落实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挂图作战、调研督导、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对问题紧盯不放。把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层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对督察整改工作不严不实、敷衍塞责等行为严厉追责问责。

二、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将问题整改成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实效

(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紧盯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焚烧源,持续实施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4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6%,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均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全力守护柳江碧水和水质金字招牌,着力解决存在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对都柳江、融江、龙江、柳江4条干流及建成区共796个入河排污口开展定期巡查,累计完成761个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整治完成率95.6%。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6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2023年增加7.4%。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类水质标准以上,其中类占比5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水质连续5年保持全国第一。深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深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48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8家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回头看”核查;部署落实42个优先监管地块的风险管控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完成23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强化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全年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621家,管理计划备案570家,65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全部完成申报登记。依据《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全市专项行动,完成84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自治区2024年危险废物评估我市评级为A,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合格率均超过90%,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二)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聚焦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加强能耗“双控”,编制完成《柳州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作方案》,对重点领域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积极推动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印发实施《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新建民用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执行率为100%。积极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柳州市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管工作,发电行业重点碳排放单位的全国碳市场配额履约率达100%2024年柳州市能耗强度经初步统计上升0.5%,“十四五”以来累计下降13.2%,全社会碳强度累计下降32.5%

(三)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安全屏障有效筑牢。系统开展历史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落实《柳州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柳州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工作要求,经初步统计2024年度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26公顷;历史遗留矿山重大工程第二批26座历史遗留矿山已进场施工;阶段性完成了6宗历史遗留合法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地重叠范围调整。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规开采行为,多部门联合出台打击自然资源犯罪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矿产巡查2782次;开展打非行动11次;向破坏林草资源问题突出的县区发送林长提醒函10份,发布红黑榜1期,挂牌督办17个涉林案件;巡查河道长度3789.8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995.79平方公里。

(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治理持续加强。全面提升城市污水管网建设2024年柳州市将排水管网错混接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细化方案,印发《2024年柳州市城市排水管网错混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共计投入资金4246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改造32.79公里,完成错混搭接点整改425个。完成7座城镇及镇级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3年提升了2.63%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市区、鹿寨县、融安县建成3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150/日,扎实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埋转烧”进程。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年完成91套地埋式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及10个转运处理设施建设。

三、持之以恒走好绿色发展道路,将持续攻坚定力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

下一步,柳州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持续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二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夯实柳州生态文明建设根基。以抓好督察整改为契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同时不断强化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构建全社会多方共治、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大格局,以高质量的督察整改推进柳州生态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美丽广西柳州篇章。

附件: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

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5116

附件

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深入问题

问题一: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不够,将优越的自然生态禀赋当做自身工作成绩,自我满足、盲目乐观,对天生的好山好水缺乏敬畏和呵护之心,对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甚至视而不见。一些领导干部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有偏差,认为广西是欠发达地区,空间很大底子很好,应区别对待,要求给予更多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而对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却有畏难情绪。在谋划自身发展时,着重考虑增长速度,重视发展质量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动辄讲目标太高财政太难、讲能力不足水平不高,对推进解决具体问题缺乏积极作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措施序号1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全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优势金不换”的认识不够深入,行动不够有力,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抓得不深、落得不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仍然不足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摆原因、整改到位,切实纠正“将优越的自然生态禀赋当做自身工作成绩,自我满足、盲目乐观”的思想偏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措施序号2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重要位置来抓,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12024年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1次,其中市委常委会会议18次,人大常委会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27次,市长办公会5次,专题工作会12次,生态委会4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1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1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协调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县区、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市级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措施序号3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培训,强化考察考核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24年在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上学习传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及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以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为主题的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课程3600余人次。

措施序号4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开设并持续维护“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专题专栏,积极转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重要论述,传达上级的最新动态和精神要求,安排强干力量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柳州的生动实践。市属各媒体充分用好“报、台、网、微、端”,大胆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生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产品,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出去、阐释到位,着力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内化于心的发展理念、外化于行的实践自觉。全年发布各类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宣传宣教稿件共计992条。

措施序号5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注重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与干部考察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在干部考察考核中,研究制定《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民主评议表》,将“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违法违规搞开发建设,盲目上马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造成重大生态破坏、过度资源消耗、严重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违背自然规律搞生态修复,热衷人工造景,打着生态建设的旗号干破坏生态的事情”纳入其中,要求将生态环境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察、民主测评评议的重要内容。在考察考核中发现负面问题线索的,及时核实并形成结论性意见。二是在开展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将筑牢生态屏障作为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深入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二、两高项目管控不力问题

问题二:广西节能降碳指标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任务,碳排放强度要求下降17%,实际仅下降12%。自治区要求“十三五”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47%以内,实际比重达52.4%。“十三五”期间,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持续增加,能源消费占规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从2015年的83.2%上升至2020年的89.7%,煤炭消费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从2015年的66.2%上升至2020年的90.9%

“十四五”期间,广西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仍然较强。20205月,在“十四五”重大耗能项目摸底调查中,自治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两高”项目96个,能耗增量为4489万吨标准煤/年。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后,广西将项目压减至48个,能耗增量约2389万吨标准煤/年。但督察发现,全区仍有63个在建或拟建新增能耗10万吨标准煤/年以上的项目未纳入最终上报清单,新增能耗1929万吨标准煤/年,其中43个已经在建,新增能耗达到1403万吨标准煤/年。2021年一季度全区能耗强度不降反升,节能形势愈加严峻。

一些高耗能行业产能持续扩张。2020年全区平板玻璃、十种有色金属、电解铝等产品产量分别为2015年的4.3倍、2.6倍和3.8倍。广西近年从全国18个省份置换水泥产能,12个在建项目水泥熟料产能达到1734万吨,是“十三五”增量的2.9倍。

自治区有关部门虽然一再发文要求加强能耗调控,但严控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能源消费、超规格淘汰部分行业产能、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大多没有落实到位。能耗“双控”考核放松要求,问责弱化为通报批评,缓批限批未严格执行。

差别电价政策执行不到位。国家早在2006年就对铁合金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用电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要求执行更高用电价格。但2012年以后广西限制类铁合金企业再未执行差别电价,对此有关部门相互推卸责任。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对差别电价政策提出更高要求,但有关部门一转了之,未进行研究梳理,导致政策一再落空。2020年第四季度,在电力供应紧缺冬季错峰限电的情况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富余小水电名义,允许大批限制类铁合金企业参与专场电力交易。

整改时限:20226月底(202512月底前完成“十四五”碳排放和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整改进展: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措施序号7已完成。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照《柳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柳州市“十四五”用能预算和节能挖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市能耗“双控”工作。出台《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持续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落实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民用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执行率为100%。积极推动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组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申报。共办理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1件,涉及项目为房地产项目。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129.72吨标准煤(当量值)/2180.55吨标准煤(等价值)。积极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管工作,我市发电行业重点碳排放单位的全国碳市场配额履约率达100%2024年新增及续营的巡游出租车共97辆,新增公交车共10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2024年柳州市能耗强度经初步统计上升0.5%,“十四五”以来累计下降13.2%,全社会碳强度累计下降32.5%

三、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

问题十: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12.8%。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达296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2020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20300公顷,“十三五”期间仅治理4114.63公顷,完成率20.2%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序号13已达序时进度。落实施《柳州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柳州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对601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及损毁、压占土地面积1371公顷实行分区、分类、分阶段治理。实施柳州市洛维高望山、柳州市银仔山(二期)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完成全市两个批次159公顷自然恢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验收审核工作。经初步统计2024年度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26公顷,第二批26座历史遗留矿山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标,现已进场施工。

措施序号14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砂石行为,印发《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专项工作的通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对以工程建设和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柳州市废弃矿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方案》等文件,指导各县区重点排查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多部门联合出台《柳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工作制度》《柳州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柳州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系配合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检法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矿产资源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市林业和园林局开展“绿网·飓风2024”专项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共同印发《柳州市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督查检查、矿产资源联合检查等。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矿产巡查2782次。

措施序号15已完成并长期整改。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拓宽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市水利局对河道砂石资源较为丰富、群众反映非法采砂问题较多、非法采砂打击任务较重的重点河段、敏感水域进行重新核定,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二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河道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柳江干流河道“天眼”系统,强化科技赋能,不断提升河湖智慧监管水平,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及人工巡查等方式,联合市检察院、柳州海事局等部门在柳江流域持续开展河道非法采砂联合执法行动。2024年,全市巡查河道长度3789.8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995.79平方公里。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规范砂石综合利用监管。市水利局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成立常态化监管小组,持续做好群众涉河法律法规的解释宣传工作。累计开展联合巡查5次,召开联席会议8次。就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并约谈项目业主,切实守护国家砂石资源。

四、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管理不严问题

问题十三:在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一些地方依然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取石、违建别墅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既往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意识淡漠,法治意识不强,重建轻管,保护地内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频发。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512月底前完成历史遗留矿业权问题整改。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序号18已达序时进度。对历史遗留的6宗合法矿业权,其中柳州市高阳建材有限公司页岩矿、柳州柳狮建材有限公司雒容半塘村石盆屯假狮子岭页岩矿、柳州市柳东新区马步石灰岩矿3宗矿业权已将与自然保护地重叠的矿区范围扣除,完成整改。对剩余3宗与自然保护地范围存在重叠的矿业权(融水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梅沟锌锡铜矿、柳州市诚正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大坡岭锌锡矿、融水县白云大坡村白难屯猴子山硅矿)挂账监管,根据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依法依规处置,阶段性完成整改。

措施序号19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市林业和园林局先后12次到现场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及时开展图斑核查工作。市林业和园林局印发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开展2024年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变化图斑实地核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完成了2024年自治区林业局下发的自然保护地内非林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的核查上报工作,核查上报率达100%

五、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问题

问题十六: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序号22已达序时进度。柳州市累计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32公里。2024年将排水管网错混接整治工作纳入我市政府工作报告细化方案,细化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具体工作任务,印发《2024年柳州市城市排水管网错混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相关单位有序落实。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按照方案积极推进错混接整改工作计划有效落实,2024年投入资金4246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改造32.79公里,完成错混搭接点整改425个。

措施序号23已达序时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推进城镇以及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推动10个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其中柳江区拉堡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深度处理工程、柳城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鹿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江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三江侗族自治县河东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阳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等7个工程已完成。截止2024年底,未完成的三个工程进度为:1.龙泉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总体进度完成85%,高效沉淀池、反硝化生物滤池、主体结构完成100%,正在安装设备和室外管道施工;2.柳东新区官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体进度完成40%,完成两个二沉池主体浇筑;完成一个氧化沟主体浇筑,另一个氧化沟完成底板浇筑及部分壁板钢筋绑扎;完成污泥回流泵房主体浇筑;细格栅按成50%主体浇筑;3.融水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为融水苗族自治县城乡排水ppp项目的子项目。目前ppp项目已入财政管理库,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措施序号25已达序时进度。根据排水管网普查初步结果,结合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对全市排水管网实施系统性改造,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置能力。排水设施方面:协调推动燎原路以南片区及水山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鱼峰区白云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等4个项目,共计新建改造排水管网6.91公里,共计投资3454万元。污水设施方面:推动中欧产业园泵站、龙泉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白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柳东新区官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柳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处置工程等污水设施改造项目,共计投资5928万元。

措施序号26:已达序时进度。各县根据人口增长的数据制定污水处理厂扩建计划,确保县级污水处理率稳定达到95%以上。目前柳城县、鹿寨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已启动扩建工作:柳城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完工,并于202112月底投入试运营,建成后处理污水能力由2万立方米/日提升至4万立方米/日;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目前已完成。项目主要是对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提标,日处理污水由现状2万吨/天扩容至6万吨/天,新增一座处理能力为4万吨排水标准为一级A标的扩建厂区;鹿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并正式运行,处理污水能力由1万立方米/日提升至3万立方米/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计划于2024年完成扩容提升至5万立方米/日,现处于谋划阶段;三江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原有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扩容改造后提升至2万立方米/日,该项目已竣工验收进入运行阶段;三江侗族自治县河东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8000m³/天,已竣工并投入进入运行,目前正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问题十九: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整改时限:20246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工作已完成。

措施序号31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使用“广西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常态化实施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市内及省内跨域转移计划网上备案管理和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20243月全市完成2023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621家,完成2024年管理计划备案570家。全部完成65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2023年的申报登记工作。20245月举办了柳州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班,根据《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全市专项行动。202410月,完成所辖84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其中产废单位72家(重点产废单位43家),经营单位12家。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合格率为95.28%;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为100%。根据自治区文件通报,2024年自治区危险废物评估我市评级为A,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合格率均超过90%,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措施序号32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桂环发〔202232号),落实规划内容,完善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双随机”及危险废物标准化评估工作,把全市所有铅酸蓄电池经营单位列为危险废物标准化评估工作重点监管单位,加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自治区危险废物收集“一张网”改革,合理布设点位,构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储运体系。

八、北海市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问题

问题三十六: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自20126月立项后,至今仍未建成。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2016年以来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南宁市横州市(原横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不完全,垃圾渗滤液直排外环境,外流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超出排放标准143.7倍。贵港市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长期闲置,伪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假象,骗取治污资金。岑溪市马路镇中林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存在垃圾露天焚烧污染环境问题。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序号43已达序时进度。按照《广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02030年)》要求,在柳州市市区、鹿寨县、融安县建成了3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至2024年底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150/日,扎实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埋转烧”进程,市辖五城区及鹿寨县、融安县生活垃圾已实现市、县焚烧处理,柳城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至周边县级焚烧项目协同处理的模式基本确立。柳州市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于202112月建成投入使用,项目产生的飞灰在柳州市静脉产业园飞灰填埋场集中处理;鹿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2528日并网发电,飞灰运输至鹿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集中处理,柳州市市区和鹿寨县焚烧项目产生的炉渣均运送至鹿寨焚烧项目旁的柳州市铭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处理利用。融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于20231218日建成投入使用,2024329日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产生的炉渣由运营企业在项目内综合处理利用,飞灰转运柳州市静脉产业园飞灰填埋场集中处理,目前已协同处理融安县和柳城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

措施序号44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全市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开展县级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2020年由社会资本全资投入约2.58亿在鹿寨县建设了400/日处理能力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由社会资本全资投入约3.64亿在融安县建设了500/日处理能力的垃圾发电项目,全市垃圾治理项目已完成《广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02030年)》要求。

措施序号45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24月印发实施《柳州市“十四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市一策”方案》,2024年柳州市继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全市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开展项目建设,融安县建设了91套地埋式垃圾收集设施建设,三江侗族自治县开展了10个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柳州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5-01-27 18:00   

附件1

柳州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149日至5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716日正式书面反馈督察报告。柳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涉及柳州的13个问题制定了46项整改措施。截至202412月底,9个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正持续推进中并达到序时进度,交办的181件环境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转化为行动自觉

(一)高位统筹落实整改,树牢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市委和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强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柳州市共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1次,其中市委常委会会议18次,人大常委会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27次,市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24次,协调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坚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公众生态意识。柳州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年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课程360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主题纳入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全年发布各类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宣传宣教稿件共计992条,营造崇尚生态文明、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强化考核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将严的基调贯穿督察整改工作始终,建立清单化管理、责任制推进、销号式落实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挂图作战、调研督导、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对问题紧盯不放。把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层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对督察整改工作不严不实、敷衍塞责等行为严厉追责问责。

二、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将问题整改成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实效

(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紧盯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焚烧源,持续实施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4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6%,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均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全力守护柳江碧水和水质金字招牌,着力解决存在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对都柳江、融江、龙江、柳江4条干流及建成区共796个入河排污口开展定期巡查,累计完成761个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整治完成率95.6%。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6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2023年增加7.4%。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类水质标准以上,其中类占比5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水质连续5年保持全国第一。深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深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48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8家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回头看”核查;部署落实42个优先监管地块的风险管控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完成23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强化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全年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621家,管理计划备案570家,65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全部完成申报登记。依据《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全市专项行动,完成84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自治区2024年危险废物评估我市评级为A,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合格率均超过90%,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二)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聚焦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加强能耗“双控”,编制完成《柳州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作方案》,对重点领域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积极推动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印发实施《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新建民用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执行率为100%。积极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柳州市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管工作,发电行业重点碳排放单位的全国碳市场配额履约率达100%2024年柳州市能耗强度经初步统计上升0.5%,“十四五”以来累计下降13.2%,全社会碳强度累计下降32.5%

(三)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安全屏障有效筑牢。系统开展历史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落实《柳州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柳州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工作要求,经初步统计2024年度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26公顷;历史遗留矿山重大工程第二批26座历史遗留矿山已进场施工;阶段性完成了6宗历史遗留合法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地重叠范围调整。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规开采行为,多部门联合出台打击自然资源犯罪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矿产巡查2782次;开展打非行动11次;向破坏林草资源问题突出的县区发送林长提醒函10份,发布红黑榜1期,挂牌督办17个涉林案件;巡查河道长度3789.8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995.79平方公里。

(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治理持续加强。全面提升城市污水管网建设2024年柳州市将排水管网错混接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细化方案,印发《2024年柳州市城市排水管网错混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共计投入资金4246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改造32.79公里,完成错混搭接点整改425个。完成7座城镇及镇级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3年提升了2.63%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市区、鹿寨县、融安县建成3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150/日,扎实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埋转烧”进程。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年完成91套地埋式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及10个转运处理设施建设。

三、持之以恒走好绿色发展道路,将持续攻坚定力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

下一步,柳州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持续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二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夯实柳州生态文明建设根基。以抓好督察整改为契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同时不断强化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构建全社会多方共治、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大格局,以高质量的督察整改推进柳州生态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美丽广西柳州篇章。

附件: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

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5116

附件

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深入问题

问题一: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不够,将优越的自然生态禀赋当做自身工作成绩,自我满足、盲目乐观,对天生的好山好水缺乏敬畏和呵护之心,对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甚至视而不见。一些领导干部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有偏差,认为广西是欠发达地区,空间很大底子很好,应区别对待,要求给予更多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而对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却有畏难情绪。在谋划自身发展时,着重考虑增长速度,重视发展质量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动辄讲目标太高财政太难、讲能力不足水平不高,对推进解决具体问题缺乏积极作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措施序号1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全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优势金不换”的认识不够深入,行动不够有力,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抓得不深、落得不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仍然不足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摆原因、整改到位,切实纠正“将优越的自然生态禀赋当做自身工作成绩,自我满足、盲目乐观”的思想偏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措施序号2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重要位置来抓,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12024年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1次,其中市委常委会会议18次,人大常委会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27次,市长办公会5次,专题工作会12次,生态委会4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1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1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协调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县区、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市级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措施序号3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培训,强化考察考核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24年在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上学习传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及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以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为主题的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课程3600余人次。

措施序号4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开设并持续维护“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专题专栏,积极转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重要论述,传达上级的最新动态和精神要求,安排强干力量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柳州的生动实践。市属各媒体充分用好“报、台、网、微、端”,大胆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生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产品,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出去、阐释到位,着力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内化于心的发展理念、外化于行的实践自觉。全年发布各类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宣传宣教稿件共计992条。

措施序号5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注重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与干部考察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在干部考察考核中,研究制定《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民主评议表》,将“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违法违规搞开发建设,盲目上马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造成重大生态破坏、过度资源消耗、严重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违背自然规律搞生态修复,热衷人工造景,打着生态建设的旗号干破坏生态的事情”纳入其中,要求将生态环境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察、民主测评评议的重要内容。在考察考核中发现负面问题线索的,及时核实并形成结论性意见。二是在开展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将筑牢生态屏障作为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深入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二、两高项目管控不力问题

问题二:广西节能降碳指标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任务,碳排放强度要求下降17%,实际仅下降12%。自治区要求“十三五”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47%以内,实际比重达52.4%。“十三五”期间,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持续增加,能源消费占规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从2015年的83.2%上升至2020年的89.7%,煤炭消费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从2015年的66.2%上升至2020年的90.9%

“十四五”期间,广西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仍然较强。20205月,在“十四五”重大耗能项目摸底调查中,自治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两高”项目96个,能耗增量为4489万吨标准煤/年。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后,广西将项目压减至48个,能耗增量约2389万吨标准煤/年。但督察发现,全区仍有63个在建或拟建新增能耗10万吨标准煤/年以上的项目未纳入最终上报清单,新增能耗1929万吨标准煤/年,其中43个已经在建,新增能耗达到1403万吨标准煤/年。2021年一季度全区能耗强度不降反升,节能形势愈加严峻。

一些高耗能行业产能持续扩张。2020年全区平板玻璃、十种有色金属、电解铝等产品产量分别为2015年的4.3倍、2.6倍和3.8倍。广西近年从全国18个省份置换水泥产能,12个在建项目水泥熟料产能达到1734万吨,是“十三五”增量的2.9倍。

自治区有关部门虽然一再发文要求加强能耗调控,但严控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能源消费、超规格淘汰部分行业产能、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大多没有落实到位。能耗“双控”考核放松要求,问责弱化为通报批评,缓批限批未严格执行。

差别电价政策执行不到位。国家早在2006年就对铁合金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用电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要求执行更高用电价格。但2012年以后广西限制类铁合金企业再未执行差别电价,对此有关部门相互推卸责任。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对差别电价政策提出更高要求,但有关部门一转了之,未进行研究梳理,导致政策一再落空。2020年第四季度,在电力供应紧缺冬季错峰限电的情况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富余小水电名义,允许大批限制类铁合金企业参与专场电力交易。

整改时限:20226月底(202512月底前完成“十四五”碳排放和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整改进展: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措施序号7已完成。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照《柳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柳州市“十四五”用能预算和节能挖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市能耗“双控”工作。出台《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持续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落实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民用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执行率为100%。积极推动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组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申报。共办理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1件,涉及项目为房地产项目。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129.72吨标准煤(当量值)/2180.55吨标准煤(等价值)。积极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管工作,我市发电行业重点碳排放单位的全国碳市场配额履约率达100%2024年新增及续营的巡游出租车共97辆,新增公交车共10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2024年柳州市能耗强度经初步统计上升0.5%,“十四五”以来累计下降13.2%,全社会碳强度累计下降32.5%

三、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

问题十: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12.8%。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达296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2020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20300公顷,“十三五”期间仅治理4114.63公顷,完成率20.2%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序号13已达序时进度。落实施《柳州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柳州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对601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及损毁、压占土地面积1371公顷实行分区、分类、分阶段治理。实施柳州市洛维高望山、柳州市银仔山(二期)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完成全市两个批次159公顷自然恢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验收审核工作。经初步统计2024年度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26公顷,第二批26座历史遗留矿山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标,现已进场施工。

措施序号14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砂石行为,印发《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专项工作的通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对以工程建设和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柳州市废弃矿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方案》等文件,指导各县区重点排查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多部门联合出台《柳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工作制度》《柳州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柳州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系配合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检法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矿产资源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市林业和园林局开展“绿网·飓风2024”专项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共同印发《柳州市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督查检查、矿产资源联合检查等。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矿产巡查2782次。

措施序号15已完成并长期整改。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拓宽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市水利局对河道砂石资源较为丰富、群众反映非法采砂问题较多、非法采砂打击任务较重的重点河段、敏感水域进行重新核定,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二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河道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柳江干流河道“天眼”系统,强化科技赋能,不断提升河湖智慧监管水平,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及人工巡查等方式,联合市检察院、柳州海事局等部门在柳江流域持续开展河道非法采砂联合执法行动。2024年,全市巡查河道长度3789.8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995.79平方公里。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规范砂石综合利用监管。市水利局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成立常态化监管小组,持续做好群众涉河法律法规的解释宣传工作。累计开展联合巡查5次,召开联席会议8次。就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并约谈项目业主,切实守护国家砂石资源。

四、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管理不严问题

问题十三:在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一些地方依然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取石、违建别墅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既往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意识淡漠,法治意识不强,重建轻管,保护地内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频发。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512月底前完成历史遗留矿业权问题整改。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序号18已达序时进度。对历史遗留的6宗合法矿业权,其中柳州市高阳建材有限公司页岩矿、柳州柳狮建材有限公司雒容半塘村石盆屯假狮子岭页岩矿、柳州市柳东新区马步石灰岩矿3宗矿业权已将与自然保护地重叠的矿区范围扣除,完成整改。对剩余3宗与自然保护地范围存在重叠的矿业权(融水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梅沟锌锡铜矿、柳州市诚正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大坡岭锌锡矿、融水县白云大坡村白难屯猴子山硅矿)挂账监管,根据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依法依规处置,阶段性完成整改。

措施序号19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市林业和园林局先后12次到现场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及时开展图斑核查工作。市林业和园林局印发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开展2024年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变化图斑实地核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完成了2024年自治区林业局下发的自然保护地内非林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的核查上报工作,核查上报率达100%

五、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问题

问题十六: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序号22已达序时进度。柳州市累计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32公里。2024年将排水管网错混接整治工作纳入我市政府工作报告细化方案,细化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具体工作任务,印发《2024年柳州市城市排水管网错混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相关单位有序落实。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按照方案积极推进错混接整改工作计划有效落实,2024年投入资金4246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改造32.79公里,完成错混搭接点整改425个。

措施序号23已达序时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推进城镇以及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推动10个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其中柳江区拉堡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深度处理工程、柳城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鹿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江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三江侗族自治县河东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阳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等7个工程已完成。截止2024年底,未完成的三个工程进度为:1.龙泉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总体进度完成85%,高效沉淀池、反硝化生物滤池、主体结构完成100%,正在安装设备和室外管道施工;2.柳东新区官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体进度完成40%,完成两个二沉池主体浇筑;完成一个氧化沟主体浇筑,另一个氧化沟完成底板浇筑及部分壁板钢筋绑扎;完成污泥回流泵房主体浇筑;细格栅按成50%主体浇筑;3.融水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为融水苗族自治县城乡排水ppp项目的子项目。目前ppp项目已入财政管理库,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措施序号25已达序时进度。根据排水管网普查初步结果,结合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对全市排水管网实施系统性改造,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置能力。排水设施方面:协调推动燎原路以南片区及水山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鱼峰区白云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等4个项目,共计新建改造排水管网6.91公里,共计投资3454万元。污水设施方面:推动中欧产业园泵站、龙泉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白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柳东新区官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柳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处置工程等污水设施改造项目,共计投资5928万元。

措施序号26:已达序时进度。各县根据人口增长的数据制定污水处理厂扩建计划,确保县级污水处理率稳定达到95%以上。目前柳城县、鹿寨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已启动扩建工作:柳城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完工,并于202112月底投入试运营,建成后处理污水能力由2万立方米/日提升至4万立方米/日;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目前已完成。项目主要是对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提标,日处理污水由现状2万吨/天扩容至6万吨/天,新增一座处理能力为4万吨排水标准为一级A标的扩建厂区;鹿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并正式运行,处理污水能力由1万立方米/日提升至3万立方米/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计划于2024年完成扩容提升至5万立方米/日,现处于谋划阶段;三江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原有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扩容改造后提升至2万立方米/日,该项目已竣工验收进入运行阶段;三江侗族自治县河东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8000m³/天,已竣工并投入进入运行,目前正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问题十九: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整改时限:20246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工作已完成。

措施序号31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使用“广西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常态化实施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市内及省内跨域转移计划网上备案管理和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20243月全市完成2023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621家,完成2024年管理计划备案570家。全部完成65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2023年的申报登记工作。20245月举办了柳州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班,根据《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全市专项行动。202410月,完成所辖84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其中产废单位72家(重点产废单位43家),经营单位12家。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合格率为95.28%;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为100%。根据自治区文件通报,2024年自治区危险废物评估我市评级为A,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合格率均超过90%,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措施序号32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桂环发〔202232号),落实规划内容,完善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双随机”及危险废物标准化评估工作,把全市所有铅酸蓄电池经营单位列为危险废物标准化评估工作重点监管单位,加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自治区危险废物收集“一张网”改革,合理布设点位,构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储运体系。

八、北海市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问题

问题三十六: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自20126月立项后,至今仍未建成。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2016年以来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南宁市横州市(原横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不完全,垃圾渗滤液直排外环境,外流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超出排放标准143.7倍。贵港市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长期闲置,伪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假象,骗取治污资金。岑溪市马路镇中林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存在垃圾露天焚烧污染环境问题。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序号43已达序时进度。按照《广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02030年)》要求,在柳州市市区、鹿寨县、融安县建成了3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至2024年底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150/日,扎实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埋转烧”进程,市辖五城区及鹿寨县、融安县生活垃圾已实现市、县焚烧处理,柳城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至周边县级焚烧项目协同处理的模式基本确立。柳州市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于202112月建成投入使用,项目产生的飞灰在柳州市静脉产业园飞灰填埋场集中处理;鹿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2528日并网发电,飞灰运输至鹿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集中处理,柳州市市区和鹿寨县焚烧项目产生的炉渣均运送至鹿寨焚烧项目旁的柳州市铭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处理利用。融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于20231218日建成投入使用,2024329日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产生的炉渣由运营企业在项目内综合处理利用,飞灰转运柳州市静脉产业园飞灰填埋场集中处理,目前已协同处理融安县和柳城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

措施序号44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全市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开展县级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2020年由社会资本全资投入约2.58亿在鹿寨县建设了400/日处理能力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由社会资本全资投入约3.64亿在融安县建设了500/日处理能力的垃圾发电项目,全市垃圾治理项目已完成《广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02030年)》要求。

措施序号45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24月印发实施《柳州市“十四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市一策”方案》,2024年柳州市继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全市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开展项目建设,融安县建设了91套地埋式垃圾收集设施建设,三江侗族自治县开展了10个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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