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编号十九)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征求意见稿)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4-12-09 09:20   


柳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编号十九)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征求意见稿)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责任单位

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全面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通过推广使用“广西固废监管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截至11月底,全市610家危险废物在产企业通过广西危险废物管理系统完成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的备案,其中64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完成率为100%;全市共运行电子联单8000多份。

(二)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制定印发《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对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污染防治排查整治的通知》《柳州市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经营单位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我市危险废物闭环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同时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三)加强社会源废铅酸蓄电池的指导

每年对废铅酸蓄电池经营单位举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班,培训固体废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管理体系建立等相关内容。20226月组织召开了柳州市废铅蓄电池经营许可证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座谈会,组织学习《广西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听取废铅蓄电池经营许可证单位试点工作意见建议,同年7月底按《广西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要求,我市已经完成10家废铅蓄电池收集点及中转站试点单位的备案工作。

四、验收情况

2022122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查看审核相关材料,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认为我市已按《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4129日至1220日,监督电话:0772-2623969

柳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4129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柳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编号十九)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征求意见稿)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4-12-09 09:20   


柳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编号十九)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征求意见稿)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责任单位

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全面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通过推广使用“广西固废监管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截至11月底,全市610家危险废物在产企业通过广西危险废物管理系统完成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的备案,其中64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完成率为100%;全市共运行电子联单8000多份。

(二)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制定印发《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对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污染防治排查整治的通知》《柳州市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经营单位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我市危险废物闭环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同时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三)加强社会源废铅酸蓄电池的指导

每年对废铅酸蓄电池经营单位举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班,培训固体废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管理体系建立等相关内容。20226月组织召开了柳州市废铅蓄电池经营许可证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座谈会,组织学习《广西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听取废铅蓄电池经营许可证单位试点工作意见建议,同年7月底按《广西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要求,我市已经完成10家废铅蓄电池收集点及中转站试点单位的备案工作。

四、验收情况

2022122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查看审核相关材料,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认为我市已按《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4129日至1220日,监督电话:0772-2623969

柳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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