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处罚谁提醒,信用修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和服务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赋能加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依据“谁处罚,谁提醒”原则,生态环境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主动进行信用修复提醒、服务工作。
一、处罚时主动告知
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主动告知企业列入失信名单的法律风险,详细讲解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渠道、修复渠道,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提醒函》、《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指南》等材料,提醒、指导企业及时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信用。
二、处罚后及时修复
随着“诚信”宣传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提出了信用修复申请。某建筑公司因参加招投标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咨询。执法人员耐心地向企业解答了修复期限、修复要求、修复流程、网络操作方法及需要提交的修复材料,一对一、手把手教学,帮助企业完成失信信用信息修复。2024年上半年,生态环境部门一共完成5件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修复信息反馈。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向公众、企业强调诚信守法的重要意义和失信将带来的负面效应,帮助企业牢牢树立“守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的思想意识,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