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柳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及其管理单位进行了上下联动巡察。2023年4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最坚强的党性抓整改
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实。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制定印发《中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销号要求,推动具体问题得到解决。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整改效果转化为内部治理效能,做到问题“当下改”与制度“长久立”。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立行立改,以最有力的举措抓推进
(一)聚焦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先后制定印发《2023年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温故、知新、践行”理论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党支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二是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职责,定期研究讨论工作进度;局机关党委将会议精神列入全局理论学习计划。
2.关于“‘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加强移动污染源监管,积极推行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有序处置“三位一体”,并修订实施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截至6月底,累计抢回优良天数22天,全市优良天数比率96.6%,同比改善3.9个百分点,改善比例居全区第一。二是印发实施《守卫柳州水质金字招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升水环境质量;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签订跨流域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并赴黔东南州开展涉锑行业联合执法交流;对融水丹江河一带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东泉河非法网箱养鱼问题和鹿寨石榴河沿岸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目前,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三是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经核查、评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然资源厅同意将原空军靶场一期地块移出移出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对原海川家具城地块A地块业主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原柳州市环东金属材料厂1号地块、3号地块土壤部分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治理工程已分别完成90%和85%,预计2023年8月底完工;督促指导派出机构完成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问题整改。
3.关于“履行生态保护监管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入河排污口排查基础上制定印发《柳州市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方案》;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实施日常监测,对融江、东泉河入河排污口进行加密监测。二是多次印发通知,组织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融水县九谋锡矿尾砂库等5个尾矿库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并将发现问题反馈至融水县人民政府,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联合支队、技术保障中心、融安局到斯柳工业园区调研,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并指导申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融安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净化渣库已落实“三防”措施,正在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计划获得许可后利用回转窑处置危险废物,预计完成处置时间为2024年5月底前。
4.关于“推动深化改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市级生态委工作机制,已起草相关工作规则,并初步完成组成人员名单的征集;开展关于市县生态委机制运行现状的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初稿;组织召开市生态委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并印发专报。二是修改完善《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并立对原监测站设备仪器和各类账户进行清查。目前,各县实验室设备均已妥善处置完毕;柳江、融水、三江、鹿寨局已完成账户销户。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发函至市财政局,申请加快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结转,提高资金支付率;加强现场督促,目前柳州市新圩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项目、三江侗族自治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柳州市柳江流域重点河湖(库)生态调查与健康评估项目均已基本完成;组织召开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推进会,督促鹿寨县、柳江区加快辖区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二是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及设施运维情况纳入对绩效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从5月起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并进行通报;以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导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25.9%。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分别对莲花山片区核心区养殖问题和融安县三锁自然保护区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我局不能依法对莲花山片区养殖场所进行关闭或者搬迁;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行为监管职责问题的函》(桂环办函〔2022〕303 号),原住民自建房等行为由林业和园林部门监管。后续,我局将按照《柳州市“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分析研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二是制定《2023年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建工作调度方案》,对派出机构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月调度,全面掌握派出机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加强党建主阵地的管理,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按要求更新内容。2023年上半年,官方网站机关党建内容已更新4次,廉政建设内容更新4次。
(二)聚焦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半年,共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印发《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纪律检查工作要点》,将从严治党责任压力逐级传导;印发《中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环保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廉环保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做细做实机关党风廉政“十个一”常态教育工作。
8.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举办公务接待业务培训,明确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范围及标准;定期开展公务接待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二是修订完善《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补齐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上的用车信息、审批订单和无任务出行订单,开展业务人员培训,并加强工作监督。
9.关于“‘四风’整治不严不实,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局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对公文办理情况进行清理自查,经查,局主要领导对重要文件都进行了签批。二是做好帮扶指导,督促各派出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鹿寨、柳江、融水生态环境局制定医疗卫生机构环境监管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管。三是对2023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进行重新审查,未发现错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和业务水平。四是现场核查四个项目处理情况,鹿寨生态环境局已于2018年完成对原环评批复的处理。机构改革后,我局及各派出机构无环评审批权限。并组织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工作。
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干部请休假和外出事项的通知》,压实各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对出差事由、人数、天数和报销金额从严把关;对各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报账员开展财经纪律教育和差旅费报销网络培训;对各派出机构差旅费实行预算内控制管理,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对市生态技术保障中心违规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提前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进行核实,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对上级和本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内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审核把关,落实专款专用;三是修改完善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审核把关及验收监督管理;对市局、鹿寨生态环境局维修办公楼情况、2020年12月环境应急物资采购情况进行核实并整改。
(三)聚焦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1.关于“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人教科全程记录与会人员发言、讨论过程和决议结果;修订完善我局党组工作规则,并督促鹿寨局、柳江局完善制度,规范班子会议事程序。
12.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局党组和各党支部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政治生活规定开展学习,充分发挥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制定印发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和要求;建立党建工作月调度机制,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三是完善《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谈心谈话工作进行专本专记。
1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党建工作月调度机制,督促派出机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督促融水局、融安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督促柳城局、三江局党支部向地方县直机关工委申请发展党员指标。局机关党委发函商请柳城县直机关工委下达发展党员指标。目前,柳城局党支部仍未获得指标,三江局党支部已获得1名指标。三是督促柳江局、柳城局党支部落实整改,柳江局党支部退休党员已足额补缴党费,柳城局党支部已组织党员按月交纳党费。
(四)聚焦党巡视巡察、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4.关于“上一轮巡查整改力度不够、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历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完成情况及其他生态环境隐患问题自查工作。二是狠抓自治区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养殖场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监督管理不到位、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管理不到位和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5个问题整改;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尾矿库防范措施不到位2个问题整改;积极推进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封场工程,该工程预计于2024年12月底完成。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转化,以最严实的作风抓落实
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担当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用力攻坚,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长盯不放,持续整改;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持续破解制约我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深层次问题。二是持续强化担当,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注重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树立“以实干立身、拿实绩说话”的鲜明导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铁军队伍。三是持续深化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凝聚实践力量。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战略实践不断深入,不断打开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633960,邮政信箱:柳州市城中区高新南路16号、邮编:545006,电子邮箱:lzstjjgdw@163.com。
中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