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第29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GX202105080021 | 柳南区鹅岗2区十八栋的黄氏奶屋使用经营店铺收留流浪狗、流浪猫,还进行养鸡养鸭。将餐余垃圾堆放点在房屋外,无人管理,老鼠也去吃,弄得餐余垃圾到处都是,散发臭味。一些吃不完的,还被冲到柳江河里,污染河流。半夜的时候,皇室奶屋养殖的这些流浪动物有时也会非常吵闹,影响居民休息。 | 柳南区 | 土壤,水,大气,噪声 | 该举报部分属实。举报件反映的黄氏奶屋为鹅岗皇氏奶屋,所属小区属于柳南区南站街道利民社区管辖,鹅岗二区属封闭式小区,四周建有围墙,小区内铺设有市政污水管道。现场检查时,经营部未营业,店主正用鱼干喂食4只流浪猫,暂未发现其它动物及家禽;经走访周边居民及询问旁边岗亭保安工作人员,均告知该奶屋目前只喂养流浪猫,无收留流浪狗现象。鹅岗二区内的保洁由物业负责,每天进行一次清扫,柳南区环卫所每天定时清运垃圾,现场未发现“无人管理”、“弄得餐余垃圾到处都是,散发臭味”现象。鹅岗二区属封闭式小区,四周建有围墙,小区内铺设有市政污水管道,皇氏奶屋在的18栋与竹鹅溪相距约50米,与竹鹅溪有围墙相隔,不存在“一些吃不完的,还被冲到柳江河里,污染河流”现象。 | 部分 属实 | 经过柳南区南站街道办工作人员与皇氏奶屋负责人沟通,皇氏奶屋负责人已将流浪猫交由南站街道利民社区联系的爱心人士饲养。柳南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下一步将加强宣传,引导附近居民正确饲养宠物,注意公共卫生环境,努力创建邻里和谐的美丽社区。
| 已办结 | 无 |
2 | X2GX202105080054 | 举报人戴某家住柳州市城中区春风路温馨花园,曾在4月26日电话举报非法占用公共区域种植植物及违反物业规定乱安装空调外机问题,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重新处理。 | 城中区 | 其他污染 | (一)二楼平台非法占用公共区域种植植物举报属实 经查,2018年5月,2楼住户自入住后就对绿地进行硬化铺地转,后续改造成私家花园和种植蔬菜,由于涉事业主未在现场,物业公司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温馨家园小区管理规定,将《整改通知书》张贴至2楼涉事业主家门口,要求其对占用公共区域问题进行处理。2021年5月11日,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楼下平台查看了种植情况,目前二楼住户已经开始二楼平台种植植物的移除工作。 (二)违反物业规定乱安装空调外机问题不属实 举报人反映5楼空调外机排风口直接对着4楼问题,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空调外机安装情况,发现空调外机排风口并未直接对着4楼住户。该单元厨房外墙没有专用空调外机安装位置,5楼住户安装将空调外机安装在非预设空调外机位的外墙上。经与小区物业了解:开发商在做设计时未设计有餐厅外机空调位,因此业主按照就近原则在其房屋厨房窗下墙楼板线以上位置安装了餐厅空调室外机,并将空调冷凝水引入入户花园阳台排水管中,其余房间均按照开发商设计的空调外机位安装空调外机。5楼住户认为在没有规划空调位的情况下,在自家外墙范围内就近安装空调外机并做好防水,未侵害其他业主权益,不同意移机处理,目前物业对于餐厅外机的安放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 | 部分属实 | 1.城中区城管执法局要求2楼业主将所种植物搬离,恢复该平台原样。2021年5月11日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再次来到该平台检查时,二楼业主已将种植的蔬菜等铲除,因为2楼平台种植植物较多,其余盆栽移除工作也在加紧推进,相关部门将在二楼业主整改完成后加强对该平台的监督巡查,避免出现该平台违规种植植物的行为。 2.据了解,该空调外机安放问题纠纷已久,街道、社区、物业、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已多次介入,但不能根本性解决问题。关于居民楼内的电梯、空调、水泵、变压器、配电房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问题,目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只能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予以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争议。城中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情况向小区业主、物业、社区等做好解释。 | 已办结 | 无 |
3 | D2GX202105080020 | 鹿寨县中西路100号柳化氯碱厂区柳化泰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评当时未通过,三废处理方案未达标,该公司目前已建成,计划准备生产,希望核查处理该问题。 | 鹿寨县 | 其他污染 | 1.投诉反映的“鹿寨县中西路100号柳化氯碱厂区柳化泰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实为位于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建中西路100号的柳州市柳化泰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泰润公司年产5000吨氯化聚烯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未经审批部门审批擅自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12日检查,现场要求该公司停止该项目建设,并于2020年11月16日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泰润公司停止该项目的建设。 3.泰润公司年产5000吨氯化聚烯烃建设项目从2020年11月12日停止建设至今,2020年11月18、26日,12月2、5、24日,鹿寨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其年产5000吨氯化聚烯烃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4.2021年5月9日、5月10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泰润公司擅自开工建设、生产。经向泰润公司现场负责人了解,其年产5000吨氯化聚烯烃建设项目暂无投产计划。 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鹿寨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泰润公司在未取得行政审批部门同意项目建设批复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如一旦发现存在擅自开工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泰润公司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整改的有效落实。 | 已办结 | 无 |
4 | X2GX202105080053 | 柳州市柳长路和双沙路片区,大片工地施工,扬尘满天飞,渣土运输车运输过程中土渣掉落及道路扬尘无人清理。曾多次投诉到环保部门,未得到解决。 | 柳北区 | 大气,土壤 | 5月9日至10日期间,柳北区城管执法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对柳州市柳长路和双沙路片区进行巡查。白天巡查时,暂未发现有土渣掉落路面和扬尘满天飞的情况,路面定时有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处置,大多数工地出入口安装有冲洗设备及水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部分工地存在出口道路未配备冲洗设备、喷淋系统未开启等扬尘隐患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工地工作人员均要求工地立即整改。夜间巡查时发现中建八局三合大道项目在施工,工地内有车辆内运,疑存在扬尘污染隐患,立刻通知工地安排水车对路面进行清洗,工地工作人员及时冲洗路面,已清理完毕。5月10日上午,柳北区城管执法局队员继续对2处路段巡查时,暂未发现有土渣掉落路面的情况,也未见有扬尘的情况,路面定时有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处置。巡查还发现,造成扬尘隐患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路道路破损,积灰较多,车辆频繁经过造成的扬尘现象,并非由车辆遗撒渣土造成。 | 部分 属实 | 对现场调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工地,阳和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已将问题记录在检查表中,要求项目工地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发文件通知阳和工业新区各在建项目,要求严格做好工地扬尘治理自纠自查并保持工地扬尘管理常态化。柳北区、阳和工业新区今后将加强对2处路段的巡查及监控,督促施工方使用防尘降尘设备,加大洒水车的洒水频次,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工作。 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将组织各部门对辖区扬尘、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整改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尽快完善《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2021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并细化落实。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2GX202105080052 | 同安县浮石镇下河屯在球场旁,距离村民房屋聚集处50米不到的地方设立了一个垃圾焚烧点,近5年来,该点24小时焚烧垃圾,严重污染空气。塑料等垃圾焚烧产生的刺激性气味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向村委、镇上反映多次请求更换地址,都未得到处理。 | 融安县 | 土壤,大气 |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下河屯垃圾收集点距离周边村民房屋较近,垃圾焚烧过程会产生刺激性烟气,对周边村民正常生活和环境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 属实 | 浮石镇人民政府已安排车辆清运下河屯垃圾收集点堆放的生活垃圾至浮石镇垃圾中转站,用钩机将此处地面进行平整,并放置大型垃圾收集桶收集垃圾。浮石镇人民政府还安排工作人员定期转运垃圾,并严格要求隘口村委及村屯保洁员禁止通过焚烧方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染周边环境,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 已办结 | 无 |
6 | X2GX202105080055 | 投诉北部新区辖区空气质量恶劣,粉尘污染,一年至少有5个月都是重度污染,对政府公布的柳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存在质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 | 柳北区 | 大气 | 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北部生态新区处于开发建设期,主要粉尘产生为建筑施工粉尘(颗粒物),工地施工时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辖区的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北部生态新区202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90%,污染天数为17天。2021年1月1日至5月8日,PM2.5为首要污染因子产生的污染天数有17天。投诉人举报“一年至少有5个月都是重度污染”情况部分属实。国家考核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的自动监测站点经严格挑选认定,相关监测数据实时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由总站审核,地方各级政府或部门无权也无法对相关监测数据更改,柳州市同样不例外。任何干涉、干扰监测和监测数据作假均是违法行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0年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已经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审核,柳州市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7%,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因此,信访举报中关于“柳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的质疑不属实。经查,2020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信访举报热线共收到有关北部生态新区大气污染类投诉2件,均与本件信访人反映的粉尘污染无关,1件已于2020年6月办结,1件已反馈并在进一步核查中。 | 部分属实 | 针对区域扬尘污染问题,北部生态新区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在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基础上,尽快完善《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2021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并细化落实,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进一步管控道路扬尘。北部新区规建局将协同柳北区执法局、环卫所对新区项目工地持续开展工地扬尘污染排查治理,做好工地附近道路清扫等工作,并合理规划车辆有效分流,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另一方面,通过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加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严控各类大气污染,降低污染风险,提升新区空气质量。 2.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公开,依托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实时发布我市各区域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在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保障的同时,方便市民查询和监督。 | 已办结 | 无 |
7 | D2GX202105080022 | 受理编号为“D2GX202104280051”“D2GX202104280097”的处理情况不满意,与事实不符。1.违规开后门,噪声污染,随意扔垃圾。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没发现有垃圾,以此为由办结。2.路面硬化用于停车,下大雨时雨水漫到投诉人家里。3.被破坏的绿地开发商定义是绿化地,相关部门定义为公共用地,就算是公共用地,也是他私自破坏公共用地。曾于4月30日寄出信件反映该问题。 | 柳北区 | 生态,土壤,噪声,水 | 核实情况如下:现场发现22号住宅开有后门。未发现有噪声污染和垃圾。22号住宅屋后空地存在硬化现象。 经调查,工作人员曾到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查询,该别墅区只有《柳州市桂景湾详细规划——总平面图》,没有详细的绿化验收图,其房前屋后属于公共用地范围,并非公共绿地。 根据现场调查,道路两侧存在高度差为小区规划造成,并非由被举报人硬化该地块后导致,且经对比22号屋后硬化地面与隔壁21号屋后废弃的土地地面高度差异不大。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5月8日雨后此处未发现渗水现象。 工作人员现场了解了前来反映问题的10号住户,并计划将就硬化问题、开后门纠纷、排水纠纷等问题与周边居民进行进一步沟通。 | 部分属实 | 1.加大教育引导力度。社区工作人员将加大日常督导巡查力度,引导督促当事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生活垃圾、清扫屋后落叶并按分类正确投放至指定地点,引导其共同营造美好宜居和谐生活环境。 2.形成部门合力共同化解纠纷。由于该地块硬化问题、开后门纠纷、排水纠纷已存在已久,涉及面较多,现由柳北区胜利街道牵头,组织柳北区城管执法局、桂景湾社区等部门共同介入调解。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