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第十一批D450000201806170077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案报告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19-08-19 10:15    |  作者: 管理员

关于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问题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第十一批D450000201806170077信访件)

调查处理结案报告


根据《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环境投诉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强化监督信访线索办理工作的通知》(柳环督办字〔2019〕10号)工作要求,我局现对已办结的“回头看”信访问题和信访线索问题调查处理结果进行自行验收,现将验收情况报送如下:

一、已办结的信访件

信访件来源:《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一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33号)编号D450000201806170077信访件。

信访件内容: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前锋路门口,于今天下午疑似气体泄露导致火灾,旁边是个加油站。该公司排放刺鼻气体,像臭鸡蛋的味,排放时间不固定。(有时是下午17:00—18:00、有时是下雨天、这两天在后半夜3:00、4:00点排放)。向市环保局、自治区环保厅反映过,一直未得到解决。该公司曾在手机头条上发布排放的气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基本情况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位于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67号,始建于1967年,目前已形成年产硝酸铵26.4万吨,尿素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的生产能力。柳化为涉气重点污染源,该公司各项环保手续齐全。2000年12月17日,年产26万吨合成氨节能挖潜技术改造工程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环函[2000]496号),2008年7月4日,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2004年6月25日, 2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建设项目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审批(桂环管字[2004]238号)。2004年,托普索制酸工艺处理含硫化氢废气建设年产1.68万吨浓硫酸项目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审批(桂环管字[2004]253号)。(说明:锅炉和硫酸项目的验收批复合并在壳牌项目验收里,没有单独的验收批复)。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柳化现有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有: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石灰石干法脱硫、氨法脱硝、静电除尘;托普索硫酸装置是处理前工序产生的硫化氢气体,经过转化器后生成硫酸,尾气经碱洗装置处理后排放。

(三)相关投诉情况

柳化建厂较早,当时位于我市主导上风向北面郊区。随着我市城建高速发展,中心主建成区不断向北面扩张,企业周边新建了部分小区,居民增加明显,形成“厂在城中”的局面和“进入妨扰”型环境污染纠纷,导致周边居民投诉不断。

柳化为涉气重点污染源,我市一直以来对其保持严格监管,对其主要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其废气排放情况,督促企业不断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在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能力,尽量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7日,柳化二造气分厂气化装置发生火灾。柳化公司初步判断起火原因系电缆短路造成电缆桥起火,起火具体原因还需进一步核实。目前,安监部门正在对此次火灾进行调查,起火原因尚未有定论。受火灾影响,6月19日下午,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时,柳化合成氨生产线、托普索硫酸生产线、1~3#硝酸生产线、7#硝酸生产线均已停产,6#、7#、8#锅炉均未开启。由于柳化已停产,厂区现场未发现“排放刺鼻气味,像臭鸡蛋的味”的现象。厂区西北面围墙外有一家中国石油加油站,距离起火的二造气分厂气化装置约400米。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时,该加油站正常营业。

关于柳化气体排放是否达标的问题,在4月11日柳化2018年第一次废气监测中,7#硝酸系统、6~8#锅炉废气共用排放口均未出现超标现象。但在2018年4月3日的市环保局对柳化进行的夜间突击检查中,柳化6~8#锅炉废气共用排放口烟尘、氮氧化物超标,市环保局责令柳化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责令其限制生产,同时进行立案调查。5月4日,市环保局对柳化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烟尘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标。5月24日,市环保局对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废气共用排放口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后督察。检查时,该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执行的排放限值。

四、跟踪检查情况

由于柳化在2018年4月3日的夜间突击检查中,出现了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情况,市环保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柳化处以七十万元罚款。

2018年度,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柳化进行了两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点位包括硝酸系统、锅炉等。监测结果显示,锅炉废气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硝酸系统废气排放符合《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年3月30日,柳化政策性停产。柳化本部及本部子公司全面停产,无生产废气、生产废水外排。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督促柳化做好停产后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清理转移工作。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