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柳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大富氏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废气、噪声污染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第十一批X450000201806170004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案报告
关于柳州市柳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大富氏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废气、噪声污染问题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第十一批X450000201806170004信访件)
调查处理结案报告
根据《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环境投诉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强化监督信访线索办理工作的通知》(柳环督办字〔2019〕10号)工作要求,我局现对已办结的“回头看”信访问题和信访线索问题调查处理结果进行自行验收,现将验收情况报送如下:
一、已办结的信访件
信访件来源:《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一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33号)编号X450000201806170004信访件。
信访件内容:北雀路28号康城小区业主反映自十多年前入住该小区以来,遭受柳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富氏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庆丰路6号)产生的烟尘(灰尘)、臭气、噪声的毒害和煎熬,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康城与饲料厂仅一墙之隔,其主烟囱距康城小区最近的住宅单位只有18米。该厂的烟尘对康城29栋、30栋、11栋、17栋、18栋。该厂防护措施简陋或没有防护设施,该厂的粉碎谷物、饲料产生灰尘污染周边环境。该厂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浓烈的霉味和臭气。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器的轰鸣声和运输车辆进出及装卸声。该厂中午不休息,有时双休也生产对附近小区居民影响大。该污染影响周边多个小区(康城、三丰名园、美林华轩、恒隆广场、新园小居、宏都新村)、广西柳州黄村国家粮食储备库、柳州市气象局等单位。投诉人诉求:1.整厂搬迁;2.如果搬迁条件不具备,应该立即组织整改,不能一拖再拖,如重建45米以上的烟囱;3.调整开工生产时间,避免过早开机生产和夜间加班生产、装卸货等。
二、基本情况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柳州市柳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新公司)前身是柳州市柳新饲料厂。该厂位于庆丰路6号,建于1988年。2002年底改制成柳新公司。由于该公司成立时间较早,未办理环评手续。2012年,柳新公司锅炉改造项目建成,并通过了柳州市环保局环保验收(柳环验字〔2012〕32号)。
柳州市大富氏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富氏公司),该厂位于庆丰路6号,前身为1958年建设的大米厂,1981年改为大富氏公司,位于柳新公司北面,主要从事大米加工销售,食用油分装销售等业务。该公司粮油加工建设项目于2012年6月26日获得柳州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柳环审字〔2012〕95号),2016年5月3日获得柳州市行政审批局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柳审环城验字〔2016〕40号)。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柳新公司现有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有:各物料投料口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锅炉配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锅炉房顶部设置吸声材料隔阻。
大富氏公司现有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有:统糠车间和大米加工车间配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等除尘设施。
(三)相关投诉情况
柳新公司建厂较早,位于城市的北部。经咨询该公司员工得知,建厂时该厂附近多为企业,无居民小区。随着我市城建高速发展,中心主建成区不断向北面扩张,企业周边新建了部分小区,居民增加明显,形成“厂在城中”的局面和“进入妨扰”型环境污染纠纷,导致周边居民投诉不断。西面的康城小区与柳新公司仅一墙之隔,市环保局12369热线和市政府热线12345时常接到关于柳新公司的臭气投诉。
大富氏公司主要进行大米加工和食用油分装业务,设备较少,规模较小,工艺简单,周边居民对其投诉较少。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0日,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大富氏公司、柳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两家公司周边有康城小区、三丰名园、美林华轩、恒隆广场、新园小居、宏都新村以及广西柳州黄村国家粮食储备库、柳州市气象局等单位。其中距离最近的为两家公司西面一墙之隔的康城小区。
(一)大富氏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大富氏公司北面、东面为黄村粮库仓库,南面为柳新公司,西面围墙外即为康城小区。
检查时,大富氏公司正常生产。
粉尘方面:该公司统糠车间原粮下料口安装集尘设施和脉冲除尘设施,检查当日未进料。现场虽有部分稻谷、大米散落,但未见明显的灰尘现象。大米加工车间加工设备正常运行,振动清理筛、砻谷机、粉碎机、碾米机、谷糙分离机、抛光机等设备配备正常开启,配套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正在运行。检查时,车间外未发现明显的灰尘现象。
噪声方面:各加工设备、除尘设施均放置在室内,对噪声有一定的减缓作用。大富氏公司东面、北面为黄村粮库仓库,南面为柳新公司,西面与康城小区相邻。该公司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场地东北面,在西面布置办公楼、食用油仓库,食用油分装件、食用油储存罐等较为安静的区域。
臭气方面:检查时,车间外未发现臭气现象。
(二)柳新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柳新公司北面为大富氏公司、东面为黄村粮库仓库,南面为庆丰路,西面围墙外为康城小区。
检查时,柳新公司正常生产。
烟尘(灰尘)方面:柳新公司锅炉房位于厂区西北部围墙边,毗邻康城小区,距离康城小区最近的居民楼仅18米。检查时2吨锅炉正常开启,配套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开启,锅炉烟囱高度低于毗邻的康城小区的居民楼高度。锅炉房附近有燃料木糠仓库,木糠袋装,大部分木糠存放在仓库内,部分木糠堆放在锅炉房门口,木糠有洒落现象,卸料、投料、搬运过程中有粉尘产生。车间各生产线投料口及圆筒仓投料口均安装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厂区内的灰尘污染主要是来源于投料、装卸、粉碎等工序,检查时,车间投料工作已经结束,也未进行装卸作业,现场未见明显灰尘,但在锅炉房门外,有部分木糠散落在地,汽车经过、搬运、上料等工作会产生灰尘。执法人员要求柳新公司将在外堆放的木糠入库堆放,做好厂区地面清洁工作,并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降低起尘量,避免灰尘污染。
噪声方面:该公司三条生产线均设置在室内,室内墙壁对噪声有一定的阻隔作用。锅炉房西面顶部设置有隔音材料。20日上午检查时,厂区现场未进行装卸作业,现场没有明显的装卸噪声。20日夜间检查时,产品仓库正在进行袋装饲料装车作业,正在将产品从库房内搬运出来的叉车和将产品输送至运输车辆上的皮带机产生噪声。偶有货车从厂区经过,在厂区内车辆噪声较为明显。
臭气方面:检查时,厂区内可闻到异味,以类似豆粕等原料味道及原料蒸煮味道。柳新饲料公司主要原料为豆粕、小麦、玉米,主要生产猪饲料、鸡饲料、鸭饲料。无论是原材料还是产品,在大部分人闻起来,都是令人感觉不舒适的味道,即俗称的“臭”。该公司生产时,部分饲料需要进行蒸煮,蒸煮后的饲料温度较高,味道散发的距离比常温状态下的饲料远,令人不舒适的味道更重,尤其在炎热的夏日,更容易加重人们对此类臭味的反感程度。现场调查时,柳新公司厂区内确实能闻到类似饲料原料蒸煮的异味。柳新公司厂房较为老旧,密封性不强,窗户玻璃可见破损现象,执法人员要求柳新公司对厂房进行维修,修补墙壁、玻璃等破漏之处,对生产线设备进行检查,对输料管道进行维护,定期维修,加强设备密闭性,避免因为气味外漏对周边居民造成“臭”的影响。
(三)生产制度
经咨询公司员工,大富氏公司采取两班制,第一班从8:00至12:00,第二班从14:15至17:45。
经咨询公司员工,柳新公司采取两班制,第一班从7:00至15:00,第二班从15:00至23:00。柳新公司实行连班,无午休,双休日正常工作。各企业工作制度不同,与附近居民自身的工作制度也不尽相同。高噪声对周边居民休息影响较大,执法人员要求企业避免在午间和夜间进行装卸等高噪声作业,避免夜间加班生产,避免过早开机,在早晨、入夜后、午休时间安排低噪声室内作业。
(四)搬迁计划
经咨询公司员工,大富氏公司目前没有搬迁计划。
经咨询公司员工,柳新公司有搬迁意向,目前有找寻场地的意愿。
(五)现场监测情况
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委托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两家公司废气、臭气、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臭气浓度:由于检查当日风向为西南风,与两家公司相邻的康城小区位于西面,处于侧上风向位置,因此,当日未能进行无组织颗粒物、臭气浓度的监测。
锅炉废气:监测人员对柳新公司锅炉烟囱废气进行监测。
厂界噪声:监测人员对两家公司西面厂界和南面厂界进行噪声监测。
(六)锅炉烟囱加高问题
柳新公司原有锅炉为4吨燃煤锅炉,2012年,该公司进行锅炉治理项目,并获得市环保局验收批复。验收批复中记录,该企业烟囱为20米。根据2012年时实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要求,2012年新建的锅炉只能设一根烟囱,2吨锅炉烟囱高度应为30m,且新建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如果达不到以上任何一项要求,其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照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限值的50%进行。根据现有的资料表明,在2012年时柳新公司烟囱高度未达到30米,且低于当时周围半径内建筑物高度,因此,柳新饲料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照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限值的50%进行,而不是直接按照标准限值进行,要求更为严格。因为2012年实行的锅炉标准规定了装机总容量大于28MW(40t/h)的锅炉烟囱高度不得低于45米,未强制要求2t锅炉高度必须达到45米,因此,柳新公司设置20m的烟囱,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从严执行,未违反《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规定。
2014年新发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仅对该标准发布后环评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锅炉进行了烟囱最低允许高度的规定,柳新公司锅炉已于2012年建成投产,不属于新建锅炉类型,未违反《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
(七)整厂搬迁问题
针对居民提出的要求整厂搬迁的诉求,目前两家公司搬迁条件不具备,均未有搬迁的方案,两家公司将在现有场地上继续进行生产。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锅炉及车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进行作业,避免在午间、夜间进行高噪声的装卸货作业,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八)柳新公司污染防治设施问题
柳新公司现有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有:各物料投料口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锅炉配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锅炉房顶部设置吸声材料隔阻。在检查中发现,该厂的部分污染防治设施较为简陋,如各投料口虽然安装了脉冲布袋除尘器,但是除尘后直接在车间内进行排放,而车间密闭性不强,粉尘极易泄露到车间外,进而影响康城小区。该厂区内虽然设置了隔音材料,到覆盖面不够广,车间墙壁、玻璃破损,降低了对噪声、粉尘、臭气的阻隔作用。易产生粉尘和噪声的多数情况在室外无遮挡区域进行作业的装卸工序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治粉尘和噪声。检查时,未发现设置有针对异味的污染防治设施。
四、跟踪检查情况
(一)烟尘(灰尘)污染
锅炉房与居民楼距离过近,且烟囱高度低于居民楼高度,锅炉烟气可能对居民生活有影响,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对锅炉烟囱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柳环站监字〔2018〕216号监测结果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33.5 毫克/立方米,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燃煤锅炉颗粒物排放限值80毫克/立方米。
2018年11月28日,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柳新饲料公司厂界外进行颗粒物、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二)霉味、臭气污染
2018年11月28日,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柳新饲料公司厂界外进行颗粒物、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噪声
柳新公司和大富氏公司主要的噪声来源有设备运行、运输车辆行驶、装卸噪声。设备多数设置在车间内,车间墙壁有一定的减缓作用。但运输车辆行驶、装卸噪声均在厂房外进行,无隔音阻挡,此类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两家公司来料方式有汽车运输、火车运输两种。火车铁路在两家公司的东面,距离康城小区有一定距离。而汽车运输较为灵活,各种型号的货车在进出厂区时,以及装卸过程中各种硬质设备的碰撞,确实会产生较为明显的噪声。
两家公司北面和东面为黄村粮库仓库,西面为受影响最大的康城小区,南面庆丰路对面也有居民小区。因此,监测人员对两家公司西面厂界和南面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柳新饲料公司厂界南面监测点位夜间噪声监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我局对柳新饲料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的行为;下达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责令其限制生产。柳新饲料公司针对噪声超标情况进行了整改。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夜间22时关闭噪声大的设备及生产线,主要进行生产后的清洁打扫、交接班准备等收尾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此次群众举报问题,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确保各项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