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钢烧结厂产生的矿石粉尘污染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第十三批编号D450000201806190046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案报告
关于柳钢烧结厂产生的矿石粉尘污染问题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第十三批编号D450000201806190046信访件)
调查处理结案报告
根据《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环境投诉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强化监督信访线索办理工作的通知》(柳环督办字〔2019〕10号)工作要求,我局现对已办结的“回头看”信访问题和信访线索问题调查处理结果进行自行验收,现将验收情况报送如下:
一、已办结的信访件
信访件来源:《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三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59号)第十三批编号D450000201806190046信访件。
信访件内容:红星园艺场小区居民受到柳钢烧结厂产生的矿石粉尘污染。该厂的厂界距离居民点30米。城区、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市长热线反映,一直未解决。
二、基本情况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位于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117号,始建于1958年,目前已形成年产钢1250万吨、年产铁1150万吨、年产钢材1800万吨的生产能力。柳钢为涉气重点污染源,该公司各项环保手续齐全。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柳钢现有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有:110m2烧结机、265m2烧结机、360m2烧结机、120万吨、240万吨氧化球团(回转窑)均配套有静电除尘器和氨法脱硫系统;炼铁高炉、炼钢转炉、焦化工序、钢压延工序均配套有布袋除尘器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烧结料场配备挡风抑尘网、高压水喷淋装置等降尘设施。
(三)相关投诉情况
柳钢始建于1958年,当时位于我市主导上风向北面郊区。自2000年以来,我市城建高速发展,中心主建成区不断向北面扩张,在柳钢周边新建设有较多居住小区,形成“厂在城中”的局面和“进入妨扰”型环境污染纠纷,导致周边居民投诉不断。
柳钢为涉气重点污染源,我局以来保持对该企业的严格监管,对其主要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废气排放状况,督促企业不断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在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能力,尽量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柳钢烧结厂料场在2006年左右开始建设,2007年投用。周边有红星园艺场、黄土村等居民点。居民点与料场距离较近,周边居民时有投诉。为解决扬尘污染,柳钢烧结厂料场采取了修建挡风抑尘网、高压水喷淋装置、物料加盖篷布,物料入棚堆放、管道皮带输送物料、水管洒水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018年4月4日,针对烧结厂料场投诉情况,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曾对料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在料场当日风向下风向老比屯居民点附近设置3个采样点位。根据监测报告(柳环站监字〔2018〕83号)监测结果显示,三个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未出现超标排放的现象。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1日,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柳钢烧结厂料场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红星园艺场小区位于柳钢烧结料场料场南面,与柳钢烧结机料场仅相隔一硬化道路和几十米的绿化带的距离。群众举报问题 “柳钢烧结厂产生的矿石粉尘污染”实际是举报柳钢烧结厂料场(即B区料场)产生的粉尘污染。
6月15日,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料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时,天气晴,风向为东风。监测结果显示,烧结料场西面堆放点5米处的1#、2#点位颗粒物监测结果分别为0.077mg/m3,0.173mg/m3,烧结料场南面堆放点5米处的3#点位颗粒物监测结果为0.134mg/m3,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5mg/m3);烧结厂料场南面厂界外Ⅰ#点位、西面厂界外Ⅲ#点位颗粒物监测结果分别为0.077mg/m3、0.49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柳州市红星小学Ⅱ#颗粒物监测结果为0.173mg/m3。
烧结机料场内大部分物料已用篷布覆盖,烧结机料场作业区原料露天堆放。在料场南面,即靠近红星园艺场小区一侧,设置了挡风抑尘网,抑尘网高18m,长420米,围墙处种植了桉树绿化带,料场内设置高压水喷淋装置对物料进行水喷淋降尘,物料由管道输送至烧结工序。
四、跟踪检查情况
2019年7月12日,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柳钢B区料场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柳钢在原有污染防治设施的基础上,在靠近红星小区的料场区域增建烧结料场挡风抑尘网完善工程、烧结燃料场棚化工程。检查时,B区烧结料场挡风抑尘网完善工程已完成基础开挖,建设材料已进场,预计11月中旬完成工程建设。烧结燃料场棚化工程正在进行基础开挖,预计8月份材料进场,10月份开始安装,12月底工程建设完成。以上两个工程2019年底完工后,料场粉尘产生量可以得到进一步降低。
五、下一步计划
针对此次群众举报问题,我局大监管力度,督促柳钢确保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降低扬尘产生量,避免扬尘影响周边环境。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