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问题编号十)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将问题十“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情况
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12.8%。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达296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2020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20300公顷,“十三五”期间仅治理4114.63公顷,完成率20.2%。
二、责任单位
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作为问题十的整改责任单位之一,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分工及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积极履行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完成各项整改措施。
(一)全面开展“半边山、一面墙”矿山排查。2022年印发《柳州市露天采石场“半边山、一面墙”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对督察指出的5座“半边山、一面墙”露天矿山开展核实,并逐一制定整治措施。其中,2座矿山因建设期内存在“半边山、一面墙”隐患,责令企业整改,并限期形成规范台阶;1座矿山因划定不合理,调整矿区范围,重新出让;2座矿山依法关闭退出或责令企业停止开采矿产资源,限期消除安
全隐患,完成矿山恢复治理。
(二)完成“半边山、一面墙”矿山分类整治。截至2023年6月,督察指出的5座“半边山、一面墙”露天矿山已按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其中,2座矿山形成规范台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1座矿山调整矿区范围并重新出让;2座矿山依法关闭退出并注销采矿许可证。根据2024年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中指出的整改要求,柳州市涉及的3座“半边山、一面墙”矿山已编制矿山边坡隐患整治方案,完成矿山边坡隐患整治工程,至2025年12月,全部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验收。
(三)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通过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柳资源规划发〔2020〕32号),成立市级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建设考评验收制度,严格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和监管要求,定期开展绿色矿山日常督导检查、验收评估及“回头看”工作,推进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共建成市级绿色矿山70座,其中包括自治区级绿色矿山9座。
(四)全面推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一是摸清废弃矿山底数,建立信息化数据库,2022年完成了全市1831个废弃矿山卫星图斑核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时监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情况。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柳州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形成市级统筹、县区落实、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全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三是细化任务分解,实施精准治理,根据“自然恢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的原则,结合矿山现状、自然禀赋条件与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科学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确保措施精准有效。四是积极申报重大项目,拓宽修复资金渠道,成功申报1项历史遗留矿山自治区重大工程和1项国家示范工程,两项工程预计争取上级资金约3.51亿元,工程全部完工后可修复废弃矿山面积约824公顷。柳州市“十四五”期间废弃矿山面积为1806公顷。截至2025年12月底,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1124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率超过60%。
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柳州市已完成“半边山、一面墙”露天矿山排查及督察指出的5座“半边山、一面墙”矿山问题整改。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共建成市级绿色矿山70座,其中包括自治区级绿色矿山9座。“十四五”期间,柳州市废弃矿山面积为1806公顷,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1124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率超过60%,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22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区)自然资源等部门,通过全面梳理和台账审核,认为我市已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帐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16日至7月29日;监督电话:0772-2615250。
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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