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关于公开征集“十四五”时期“无废 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现向全市公开征集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再生资源回收等领域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无废城市”典型案例。
一、征集对象
“无废城市”建设方面成效突出的集团、园区、企业、学校、公园、医院等各类“无废细胞”建设实施主体。
二、征集领域
聚焦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监管等关键环节,面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建筑垃圾治理、农业固体废物治理、塑料污染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学校”“无废公园”“无废医院”等“无废细胞”建设,以及减污降碳等重点领域,具有典型性、实效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实践案例。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有效,并附文件、照片等相关支撑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案例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
(三)申报单位2023年以来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生产经营活动在柳州市。
四、申报方式
(一)征集活动实行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柳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证明材料,于2026年4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lzgfyfs@163.com。
(二)其他说明:
1.邮件命名为“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申报-案例名称”,邮件正文注明申报单位及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邮箱。
2.邮件附件应包括:(1)申报书(盖章版扫描件);(2)申报书(Word电子版);(3)支撑佐证材料目录清单。
3.支撑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件、台账、数据、照片、视频等。其中,文本资料提供首页及相关页(盖骑缝章);照片不超过5张,照片需清晰并附标题,单张不超过5M;视频不超过2个,单个时长不超过3分钟。
联系人及电话:蒋琛,2639820。
附件:柳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申报书
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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