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柳州市万锦加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和三江县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办理业务的通告
近日,我局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柳州市万锦加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三江县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标准规范开展机动车排放检测的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排放检验行为,督促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10号)文件规定,决定从2025年11月24日起对上述两家机构暂停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暂停期限至整改合格为止。
在此期间,车主可前往其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办理业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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