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07-01 17:44   


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定编外聘用人员1名,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不诚信等不良记录,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71日至200371日之间出生);

4.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统一筛选、统一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投简历的形式开展报名。报名人员下载个人简历表格填报后,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或拍照等方式)一并发送至lzhbjrsk@163.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人姓名)。报名时间(202171日至71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根据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文化结构、工作经历、获得奖励等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不达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通过初审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对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候选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个人简历,在规定时间到我局规定地点进行面试。

(四)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福利待遇

按照《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72-2623856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个人简历表》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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