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首部噪声防治规章即将颁布,违规使用工程机械将重罚!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01-29 15:25   

1月28日,喜讯传来,在柳州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上,《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经会议集体审议通过。标志着柳州市首部噪声污染防治规章已完成制定,即将颁布实施。

《办法》共分八章三十六条,制定目的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其适用于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办法》首次对柳州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所负监督管理职责进行具体划分,并按照工业噪声、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大部分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规定相应管理措施。

《办法》注重构建社会共治体系,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企业、公众在噪声防治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解决噪声违法行为处罚偏弱及违法成本低等执法关键问题:《办法》明确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生产活动,违规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超标的设备,违规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应当规范使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警告后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办法》自2018年起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制定,两年多时间里,柳州市各相关部门就《办法》的制定先后开展了立法调研、筹备座谈、集中撰写、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修改审核等多个阶段,于2020年12月完成最终稿并上交市政府审议。

《办法》的正式出台,将有助于推进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使噪声污染监管和惩处有法可依,有效减少噪声扰民降低环境污染,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柳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