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笔绘就三江“绿富美”新画卷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6-03-17 19:25   

以法治之笔绘就三江“绿富美”新画卷

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涵盖了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五编、1242条的宏大法典,不仅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了法治根基,更为无数像三江侗族自治县这样肩负生态使命的地方,送来了强劲东风 。

三江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当“法治”遇上“绿富美”,当“法典”赋能“生态县”,我们不禁要问:这部世界首创的生态环境法典,将为三江带来怎样的发展红利?

法典为“生态立县”铸就了最坚实的“法治盾牌”。三江最大的优势在生态,最强的底气在绿色。长期以来,三江坚持“生态立县”,守护着绿水青山,但也面临着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如何平衡的“成长烦恼”。此次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典,并非单行法律的简单汇编,而是系统集成、提质升级。其中第三编“生态保护”专章规定了“生态保护补偿”,并强调对江河湖泊、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这意味着,三江作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其生态价值将通过更稳定、更规范的补偿机制得以体现。过去“靠山吃山”或许只是简单的资源利用,未来“靠山养山”则将获得法治化的经济反哺。法典的实施,让生态优势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制度保障,让守护青山绿水的人吃下“定心丸”。

法典为“绿色产业”打通了更广阔的“价值转化通道”。 三江不仅有好山好水,更有“三江早春茶”、侗族大歌、程阳八寨等金字招牌。如何将生态资本转化为发展资本?法典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专门规定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等内容。这与三江正在全力推进的“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不谋而合。无论是依托“两茶一竹”打造绿色产业链,还是利用民族风情发展文旅康养,亦或是探索“以竹代塑”等新兴业态,法典都提供了原则性引领和制度性支撑。特别是法典对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汇交易的明确规定,为三江丰富的森林资源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打开了想象空间。这意味着,侗乡的“空气”不仅能酿出“神仙水”,更能变成可交易的“真金白银”。

法典为“环境美县”确立了更严格的“治理准绳”。 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关乎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法典第二编“污染防治”对水、土壤、噪声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要素进行了详尽规定,并创新性地设立了“通则分编”,将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共性制度统一规范,避免了以往多头治理、标准不一的问题。对于三江而言,这既是约束,更是机遇。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守护母亲河的过程中,法典提供了清晰的法治路径。它要求我们以更高的标准守护好每一寸土地、每一泓清泉,让“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宜居图景在侗乡落地生根。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三江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理应在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上走在前、作表率。我们要以法典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深化“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富县、科教兴县、环境美县”战略,将法治思维融入绿色发展全过程。要用好用足法典赋予的“绿色特权”,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茶叶子”变成“金叶子”,让“侗寨游”变成“全球范”。

东风浩荡满眼春,法治护航路更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为三江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最硬核的法治动能。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有理由相信,三江必将以法为笔,以绿为墨,在青山绿水间绘就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绿美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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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笔绘就三江“绿富美”新画卷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6-03-17 19:25   

以法治之笔绘就三江“绿富美”新画卷

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涵盖了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五编、1242条的宏大法典,不仅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了法治根基,更为无数像三江侗族自治县这样肩负生态使命的地方,送来了强劲东风 。

三江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当“法治”遇上“绿富美”,当“法典”赋能“生态县”,我们不禁要问:这部世界首创的生态环境法典,将为三江带来怎样的发展红利?

法典为“生态立县”铸就了最坚实的“法治盾牌”。三江最大的优势在生态,最强的底气在绿色。长期以来,三江坚持“生态立县”,守护着绿水青山,但也面临着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如何平衡的“成长烦恼”。此次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典,并非单行法律的简单汇编,而是系统集成、提质升级。其中第三编“生态保护”专章规定了“生态保护补偿”,并强调对江河湖泊、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这意味着,三江作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其生态价值将通过更稳定、更规范的补偿机制得以体现。过去“靠山吃山”或许只是简单的资源利用,未来“靠山养山”则将获得法治化的经济反哺。法典的实施,让生态优势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制度保障,让守护青山绿水的人吃下“定心丸”。

法典为“绿色产业”打通了更广阔的“价值转化通道”。 三江不仅有好山好水,更有“三江早春茶”、侗族大歌、程阳八寨等金字招牌。如何将生态资本转化为发展资本?法典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专门规定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等内容。这与三江正在全力推进的“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不谋而合。无论是依托“两茶一竹”打造绿色产业链,还是利用民族风情发展文旅康养,亦或是探索“以竹代塑”等新兴业态,法典都提供了原则性引领和制度性支撑。特别是法典对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汇交易的明确规定,为三江丰富的森林资源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打开了想象空间。这意味着,侗乡的“空气”不仅能酿出“神仙水”,更能变成可交易的“真金白银”。

法典为“环境美县”确立了更严格的“治理准绳”。 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关乎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法典第二编“污染防治”对水、土壤、噪声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要素进行了详尽规定,并创新性地设立了“通则分编”,将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共性制度统一规范,避免了以往多头治理、标准不一的问题。对于三江而言,这既是约束,更是机遇。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守护母亲河的过程中,法典提供了清晰的法治路径。它要求我们以更高的标准守护好每一寸土地、每一泓清泉,让“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宜居图景在侗乡落地生根。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三江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理应在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上走在前、作表率。我们要以法典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深化“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富县、科教兴县、环境美县”战略,将法治思维融入绿色发展全过程。要用好用足法典赋予的“绿色特权”,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茶叶子”变成“金叶子”,让“侗寨游”变成“全球范”。

东风浩荡满眼春,法治护航路更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为三江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最硬核的法治动能。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有理由相信,三江必将以法为笔,以绿为墨,在青山绿水间绘就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绿美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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