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推出涉企行政检查五项新举措 以实例推动执法效能提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各类无序检查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为企业提供更加法治化、透明化的发展保障。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严格依照《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推出并实施一系列规范行政检查、提升执法效能的具体举措,显著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初步形成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的监管新格局。
01 全面实行清单管理,严禁“清单外检查”
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无法律依据、未列入清单的检查行为,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为企业营造稳定、透明的经营环境。
案例:某新材料企业仅需按清单接受排污许可证和新材料两项检查,相比以往减少了四类非必要巡查,企业负责人明确表示“迎检负担大幅减轻”。
02 大力推进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整合各类检查事项,实施“一企一查、综合会诊”,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通过“综合查一次”机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案例: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柳州某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联合检查,一次性完成生态环境第三方弄虚作假、市场监管认证等多项检查,检查时间由原来的二天缩减至一天。
03 强化执法全过程管理,提升规范性与透明度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扫码入企”机制,检查过程全程记录、依法公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与法治教育,统一执法标准,全面提升执法专业性和公信力。
案例:执法人员在某企业检查时,实时上传记录至执法平台,企业可扫码查看入企通知书和共享的检查结果,显著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企业满意度。
04 创新非现场监管方式,实施精准差异化执法
积极运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建立基于企业环境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守法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高风险企业加强监管,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精准治污。
案例: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平台发现某污水处理厂数据异常,迅速对此进行核查,避免了此前每三个月一次的例行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05 完善投诉反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公开投诉渠道,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快速核查反馈。将涉企检查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对不规范、不廉洁行为“零容忍”,持续提升执法廉洁度和效能。
通过上述措施,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大提升了监管效能,优化了营商环境。未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