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先试先行,两年来“柳州模式”成绩亮眼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0-12-29 15:30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柳州市为自治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成为自治区级首个且唯一一个先行区。如今已过两年,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情况如何?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12月29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

近年来,柳州市充分发挥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先试先行的引领作用,土壤污染防治成效显著:根据柳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显示,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十三五”以来,全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根据《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率应达到77%,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据统计,目前我市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率超过80%;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2018年至今,柳州市围绕先行区建设目标开展先试先行,探索建立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柳州模式”,相关工作成绩十分亮眼:土壤质量调查方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企业238个地块“一企一档”,完成全市10个县(区)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源头控制方面,建立企业土壤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每年修订并公布柳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污染场地开发方面,持续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将有污染风险的用地纳入全国信息平台,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土壤修复示范方面,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实施安全利用示范面积3400亩、严格管控示范面积50亩,完成国家试点项目柳州市造漆厂退役场地修复治理与风险管控项目;监管能力建设方面,提升监测机构土壤、地下水分析测试能力,启动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开发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着重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投融资模式三个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柳州模式”,先后制定了《柳州市企业事业单位建(构)筑物拆除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等8项技术指南和管理办法。

会议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国琴做主题发布,中新社、广西日报、南国今报、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柳州综合广播等6家市内外媒体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