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8 17:40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实现中国梦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部署了推进绿色发展、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四大任务,突显了党中央坚持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2021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为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推动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柳州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巩固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编制依据

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发〔2021〕11号)为主要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条款作为具体内容设置的法律法规依据。

四、编制过程

《实施计划》研究编制工作于2021年2月启动,已经完成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3个阶段。5月,初步完成《实施计划》的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14日至5月20日,向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其他单位征求意见;5月21日至5月31日,根据反馈意见对《实施计划》进行修改完善。6月1日,《实施计划》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上报稿报请市政府审定,拟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印发实施。

五、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计划》明确了柳州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主要工作、保障措施、各辖区改善目标计划、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等内容。

(一)《实施计划》第一部分,明确了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实施计划》第二部分,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包括:推进固定源污染治理、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推进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等四大方面。

(三)《实施计划》第三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信息公开与工作调度、加强宣传引导等五项保障措施。

(四)《实施计划》附件1明确了2020年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计划;附件2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