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柳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2021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柳州市启动了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以《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柳政规〔2021〕12号)《柳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柳环规〔2021〕1号)形式发布成果。随着各类“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布,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利用目标已经发生变化,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政策文件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已无法为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落地以及项目环评管理提供精准支撑。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需要,也是实施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依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23〕750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动态更新,并形成《柳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以下简称《更新成果》)。
三、工作过程
采用省级统筹、地市落地的工作模式,组建技术团队收集动态更新需求,形成动态更新初步成果,后经两次征求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同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形成我市动态更新成果。
四、主要内容
(一)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情况
更新后,全市共划定101个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个数为50个,占全市陆域国土总面积的48.53%;重点管控单元个数为41个,占全市土地陆域国土总面积的17.29%;一般管控单元个数为10个,占全市陆域国土总面积的34.18%。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依据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管理要求,在保证原有管控要求总体不放宽原则上,对原清单条款进行了联动更新。同时,结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区域环境特征、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情况等,制定了更为完善和准确的管控要求。
五、实施时间
《更新成果》自2024年12月16日起正式实施,《柳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同时废止。
六、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人: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0772-263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