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加强2023年高、中考等特殊时期噪声污染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2023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工作,确保柳州市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全国、全区、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沿袭我市历年开展“绿色护考”工作的做法,回应广大群众的期盼和诉求,切实加强对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确保本年度的高、中考顺利进行。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作业时间限制。
1.《通告》中明确了在2023年5月28日至6月8日、6月17日至6月27日的午间(12:00-14:30)、夜间(22:00至次日早晨6:00)时段,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1)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在城市(含各县)建成区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请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2)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禁止使用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乐器、扬声器等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禁止进行划拳猜码、喧哗等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动。
(3)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2.在2023年度高考日(6月7日、8日)、中考日(6月24日、25日、26日、27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禁止在市区各考点周边300米内实施下列行为:
(1)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2)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
(3)机动车船鸣喇叭;
(4)燃放烟花爆竹;
(5)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3.营业性娱乐场所凌晨2时至上午8时,禁止营业。各县(城区)政府或指定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娱乐场所营业另作时间和区域的限制。
(二)关于职责分工。《通告》明确了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生产噪声、交通噪声、高音喇叭噪声、居民住宅建筑物内噪声、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噪声等各类噪声的投诉电话为12345,以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受理各类噪声投诉后,由柳州市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职责进行分派。
三、关于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柳州市区、各县城市建成区。
四、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通告》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解读。联系人:孙双玉,政策咨询电话:0772-280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