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5-05-27 17:40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迎接2025年高考、中考,防止和减少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制定《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加强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具体事项。

二、制定过程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可以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之规定,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相关条款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部门》(柳政办〔202450号)要求,起草《通告》。

《通告》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三、重点内容

《通告》明确了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管控的具体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明确了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以及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的时间、区域,并明确违反相关规定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二)强调了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及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每日12:00时至14:30时、22:00时至次日6:00时,禁止在毗邻居民住宅的餐饮等场所进行猜码划拳、喧哗等产生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动;禁止机动车在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内鸣喇叭;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的管控要求。同时,明确了违反相关规定由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明确了举报方式与《通告》执行时间。

四、适用范围

《通告》适用于柳州市各城区及所辖各县。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5-05-27 17:40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迎接2025年高考、中考,防止和减少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制定《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加强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具体事项。

二、制定过程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可以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之规定,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相关条款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部门》(柳政办〔202450号)要求,起草《通告》。

《通告》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三、重点内容

《通告》明确了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管控的具体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明确了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以及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的时间、区域,并明确违反相关规定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二)强调了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及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每日12:00时至14:30时、22:00时至次日6:00时,禁止在毗邻居民住宅的餐饮等场所进行猜码划拳、喧哗等产生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动;禁止机动车在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内鸣喇叭;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的管控要求。同时,明确了违反相关规定由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明确了举报方式与《通告》执行时间。

四、适用范围

《通告》适用于柳州市各城区及所辖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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