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我市机动车检验"三检合一"业务相关调整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涉及机动车所有人的服务性收费和降低检测费用,给群众提供机动车检测“一站式”便民服务,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及柳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联合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我市机动车环检、安检、运检“三检合一”工作的开展,联合市质监、市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物价部门整合业务,多方联动,共同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破除数据交互的壁垒,完成全市所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网络改造,将环保机动车监管系统调取和查询车辆基本信息接口纳入交警部门检测网,共享数据,于2018年7月23日在全区率先实现环检、运检、安检“三检合一”,实现机动车检测在一个站点,一次排队,一次检验,一次收费,一次性办结机动车检验项目,方便群众,惠民利民。2021年8月20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开展公安交管信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接口和用户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暂时关停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系统调取和查询车辆基本信息接口,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在受理机动车排放检验业务时,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系统无法调取和查询车辆的基本信息。市生态环境局为确保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业务有序开展,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定《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察支队关于我市机动车检验“三检合一”业务相关调整事项的通告》。
二、编制目的
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生态环境局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系统调取和查询车辆基本信息数据传输接口停用期间给群众提供机动车检测“一站式”便民服务,确保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有序开展。
三、编制依据
一、《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
二、《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开展公安交管信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接口和用户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四、编制过程
《“三检合一”相关业务调整事项的通告》编制工作于2021年8月19日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启动并完成文本起草,经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8月20日拟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名义联合印发实施。
五、主要内容解读
《“三检合一”相关业务调整事项的通告》对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系统在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系统调取和查询车辆基本信息数据传输接口停用期间,在办理机动车排放检验分别需要携带的车辆基本资料进行明确:
一是对异地迁入车辆电子提档和非电子提档的车辆;
二是对定期排放检验车辆和异地委托排放检验车辆;
三是对国产和进口车辆车辆铭牌丢失、损坏或车辆信息不完整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