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排放工业噪声的排污单位需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4-09-03 11:50  
哪些排放工业噪声的排污单位需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属于工业行业(行业门类为B、C、D)的,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属于第3至99类应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
在实施时限方面,规定在2025年前完成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在实施方式方面,规定在《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无需单独重新申请,排污单位可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时,通过重新申请增加工业噪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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